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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隆沙3地块房屋征收拟启动 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09-17 14:06: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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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鹅潭经济圈首个地标建筑落点新隆沙地块,相关房屋征收工作即将启动!昨日记者获悉,针对新隆沙三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荔湾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起草了相关安置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0月12日前反馈意见。

  AF020106地块住宅补偿最高12800元/平方米

  花地生态城作为广州市“2+3+9”战略性发展平台之一,主要包括原白鹅潭商业中心、芳村花地、广钢新城在内的原芳村区区域,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在近日荔湾区举行的推介会上,共推出花地生态城经营性用地10宗,总用地面积约76.9公顷,均属荔湾极具投资价值的地块,规划用途涵盖居住、商住、商办等。

  新隆沙地块是其中最具卖点的一块,昨日荔湾区就新隆沙三个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发布公告,三地块的总用地面积是27943平方米,涉及的主要是工厂、单位公房等。

  新隆沙AF020106地块关注度最高,该地块将建白鹅潭经济圈首个地标建筑——钢琴大厦。这个地块地处白鹅潭商业中心核心区域,紧邻地铁口,交通通达度高。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设施混合用地。限高290米,绿化率为40%。

  据了解,根据评估单位对各类房屋进行抽样评估以及入户调查的情况,制定了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指导价。住宅补偿标准:框架结构128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25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2200元/平方米。住宅的庭院,余地,则按3750元/平方米。

  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两处安置房源,分别在茶滘旧城改造安置房,计划在今年12月前交付使用。西湾路安置房,计划2015年12月底前交付使用。

  AF020104地块历史用房按15290元/平方米补偿

  新隆沙地段AF020104地块一共包括两个范围,其一是为芳村隧道出口以西、花地河以东、珠江以南、芳村大道以北的国有土体上的城市房屋,其二是广州市第一水上运输公司芳村大道中历史用房。

  该地块征收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地块内工厂、仓库的补偿,将按市场评估作价补偿。符合“三旧”改造条件的,也可以按“三旧”改造的规定进行补偿。

  该地块内还有花地中学北校区,对该校区以及其他特殊建筑物、设施的补偿,将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安置。

  广州市第一水上运输公司芳村大道中历史用房,是该地块内较为特殊的一块,有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该批历史用房涉及6个门牌,是公司在1963年至1984年间建成的职工宿舍,职工出资购买了使用权。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办妥产权登记手续。目前协商的结果是,由白鹅潭管委会与职工住户直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安置房屋产权直接登记在当事人名下。

  符合资格的该地段房屋住户,选择放弃使用权的,将按15290元/平方米的标准获得补偿。另一种方式是换购房屋,按原址房屋的建筑面积增幅30%进行换购。超出面积按13000元/平方米购买。换购的房源在茶滘旧城改造安置房,计划在今年12月前交付使用。

  AF020114地块直管房住户放弃承租有一次性补偿

  新隆沙AF020114地块,地块净用地面积为11935平方米(17.90亩),建筑面积为608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该地块基本不涉及私有住宅,多数是工厂、仓库、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上进行货币补偿。符合直管房租赁条件的住宅承租人自愿放弃承租的,按40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偿,不再提供直管房住宅进行安置。选择安置的,由区国土局提供房源进行安置。

  据悉,该地块的住户,搬迁有相关补助。有合法产权的住户一次可领取搬迁费1000元,另外还有电话、宽带、有线电视补偿,共计550元。 (记者/胡良光)

[作者:张玉玺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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