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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女主播称月赚2万:像在悬崖边跳舞(图)

2013-09-11 08:09: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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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杨仕成

  当今社会,绝大部分人和网络打交道,是为了获取信息或网上购物,但也有不少人将网络作为一种生财之道。最近,网上流行起了网络主播这一新职业。在大多数市民眼中,这个群体很神秘,并对其高收入充满质疑。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采访了南充市一名网络主播嘉嘉(化名),在与她的对话中,记者了解了这个群体的一些情况。

  市民不了解 看法有赞有弹

  担任网络主播的,基本上都是年轻女子。昨日记者在南充街头走访,不少市民对此有赞有弹。

  “这个有点不好吧?我看过一些,有些女的(网络主播)说话比男的还奔放。”市民张先生质疑,“这会不会涉黄呢?”市民李小姐则直言:“网络主播?说得好听,你看看网站上,那些女的穿着暴露,我感觉不太正经。”

  也有部分市民对网络主播持宽容态度。“其实也没啥,大家就是消遣而已。至于涉黄,我认为可能是遇到了‘歪’网站,正规网站绝对不会如此,不能一竿子把人打死。”资深网络玩家尹先生认为,不应该戴着有色眼镜去看网络主播,“有市场才有需求,我们要看到好的一面。”

  网站上表演 包括说学逗唱

  昨日上午10点,记者与嘉嘉见面,现实中的她与网上判若两人。说到网络主播,她告诉记者:“这个行业在大多数人眼中似乎不太光鲜,事实上,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

  嘉嘉说,她以前在某商场工作,由于工资不高,加之压力很大,在初步接触网络主播后,感觉还不错,于是辞掉了以前的工作,“我从今年开始全职做网络主播了,平时就下午和晚上录几个小时节目。”

  嘉嘉说,这一职业,与大多数市民眼中的涉黄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在网站上,我们会表演节目,如唱歌、说笑话等。”她说,当网络主播很锻炼人,对口才和反应能力要求都很高,当然对长相也有一定要求,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

  “做网络主播,除了工作时间外,有时会和客人私下交流。我很感谢每一位支持我的客人,但必须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嘉嘉说,对一些故意捣乱的客人,管理员会对其进行禁言处理或踢出房间。

  称月赚2万 像在悬崖边跳舞

  网络主播对绝大多数人而言都很神秘。嘉嘉说,实际上只需花几千元购买一套录音设备,便可以开始工作。她说,在入驻网站后,就要靠说学逗唱去吸引顾客,而自己的收入与顾客送的礼物直接相关。

  “在网站上,一般都是用钱购买金币,然后再买礼物送给自己喜欢的主播,而主播则从中获得利润。顾客送的礼物越贵,那么我们得到的就越多。”嘉嘉说,“我直播节目时,人气最旺的时候有上万人在,大家在轻松的氛围中说说笑笑,有时我会唱歌,可能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压方式。有时,心里话不想给身边的人说,在网络上交流也挺好。我们和客人,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嘉嘉说,她当网络主播已两年,开始时每月能挣6000元左右,而现在月收入已达2万元。记者质疑:“收入如此高,是否有一些不光彩的内幕?”对此嘉嘉回应:“涉黄肯定不会,网站管理严格,一旦有主播越线,会被警告。”

  嘉嘉说,网络主播说白了,就像在悬崖边跳舞,如果有人受不了金钱诱惑,就可能坠入深渊,让整个行业被歧视,“我们不太喜欢靠挑逗的语言吸引顾客的同行,这不利于网络主播这个职业的长远发展。”

  律师说法

  必须规范表演内容形式 依法经营才能不过线

  对目前在网上比较受欢迎的网络主播这一职业,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邓显峰律师认为,“这是互联网新兴行业,受到很多网民的关注,正因为受众的广泛性,需要网络主播个人与网站平台提供者自律。”

  同时,邓显峰称,必须对网络主播表演的内容及表演形式加以规范。“2004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等的刑事责任。”邓显峰表示,网站平台提供者、网络主播个人只有依法经营才能不过线不违法,才能更好地为网民提供健康的娱乐服务。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许雯)

[作者:宋宇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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