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
受理案件188532件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张娜)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0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88532件,较前三年增加42348件,增幅为28.97%;审结案件184496件,较前三年增加38695件,增幅为26.54%。
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4279件,判处犯罪分子5334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8742人。
全省法院系统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的情况,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专项工作,审结此类案件503件,判处犯罪分子781人。
深入开展集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审结此类案件849件,判处犯罪分子1776人。
深入集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审结此类案件1018件,判处犯罪分子1951人。
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6249件,判处犯罪分子84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