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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功师"王林:曾提出要保刘志军"一辈子不倒"(图)

2013-07-22 16:39:15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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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修改的人生

    黄招君说王林在牢里常常因为说大话被揍得鼻青脸肿。他会把子虚乌有的事说得天花乱坠。“听得我脸上都挂不住”

    “大师”的人生经历也是他营造传奇的一部分。

    他的官方版本这样叙述:7岁离家,峨眉山拜道士学艺。学艺回来上山下乡,因破坏农业学大寨,“文革”时被关进监狱。中间为了救两个不该死的杀人犯,越狱一次被抓回后加刑。平反后出狱,在深圳开公司,拿到香港身份后回到家乡。

    他自己出版的书里会写,他在牢里移来鸡鸭鱼肉,大吃大喝。手铐脚镣一扭就开、形同虚设。

    而实际上,和他一起在江苏第四监狱呆了4年的狱友黄招君,对当时的王林印象深刻。

    他说王林在牢里常因说大话被揍得鼻青脸肿。他会把子虚乌有的事说得天花乱坠。“听得我脸上都挂不住”。

    他在监狱里没有见识过王林有什么功夫,“有就不会被打了”。王林在监狱里变过空杯来酒,在黄看来并不稀奇,那时在监狱里是可以弄到酒的。但在牢里,王林从来没变过蛇。

    黄说王林1987年左右出狱。出狱前,他买了台收录放合一的三用机,拧到最大音量,放着音乐出了门。“要让全世界知道自己出去了”。

    关于学艺经历,王林常常语焉不详。和他一起长大、一起下乡的街坊欧阳耀南说,在下乡插队前,王林从未离开过芦溪。他跟着街上玩杂耍的人学会了变酒变烟。下乡后,萍乡的杂技团到他下乡的地方表演,看王林在这方面有些基础,教了他半个月。

    对于这些,王林觉得不值得一驳。他说一起长大不代表知道他有没有离开芦溪,“那时候谁顾得上谁?”

    关于峨眉山学艺的具体地点,问得紧了,王林会感叹,“唉,那地方早就拆了”。

    对于“为什么这么有钱”这个问题。他回答,“我没偷没抢,警察没抓我,你管我的钱是哪里来的”。

    掮客?

    商人邹勇说当时在铁道部确实见到了刘志军,两人看起来很熟悉。当着邹勇的面,王林对刘志军说要帮他办公室弄一块靠山石,“保你一辈子不倒”

    除了三辆悍马和一辆劳斯莱斯,王林还有辆保时捷,在深圳、南昌和香港等地都有房产。但现在手中没有实业。

    他以香港人身份回到芦溪,芦溪县政府将芦溪宾馆卖给了他。王林说,也没赚到钱,几千万买的就几千万卖了。

    而芦溪县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是,当时县宾馆卖给王林很便宜,后来他转手给房地产商,“在这中间赚了至少上千万”。

    王林的更大能量来自于他和某些官员的关系。芦溪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说,芦溪常会有一些官员到王林家中,公安会负责一些保护工作。

    王林说,“我王林想搞什么项目都搞的来”。他和原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宋晨光关系很好。

    有媒体称,他是宋晨光的高级顾问,宋常常会找他占卜官运。王林否认。他说两人是好朋友。他常劝宋“千万别为了小利坏了大事”,要好好为官。

    去年4月,宋晨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缓。

   王林自称和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是好朋友。2006年,他引荐本地企业家邹勇去找刘志军,申请下了一个货场——赣西电煤集团。

    邹勇说当时在铁道部确实见到了刘志军,两人看起来很熟。当着邹勇的面,王林对刘志军说要帮他办公室弄一块靠山石,“保你一辈子不倒”。

    后来两人的说法有了出入。王林说,邹勇为感谢他办成事,给他送了1740万的礼金和劳务费,并给他买了辆车。

    而邹勇认为,当时送给王林的是50万现金和在北京花200多万买的一套房。“该感谢的我都感谢了。”他否认那1740万元都是礼金。

    王林常常会觉得遇到的都是忘恩负义的人。他说自己曾经帮宜丰一个黄姓企业家买地。领导批准后,他帮企业家送了50斤黄金。

    后来他和这个企业家发生纠纷。企业家到他家拉了横幅,并威胁他如果不给他几千万,就将王林给领导送礼的事情说出去。

    王林慨叹,为了息事宁人,“拿了1000万给他”。直到现在,那个领导还不知道这件事。“我王林真是做了大好事,那领导听到都得哭”。

    放高利贷的秘诀

    王林还描述了如何能够避开高利贷的法律法规。他说国家要求借钱的利息不能超过一分二。想要放高利贷除了利息之外,可以设立其他名目,比如保管费、罚款费。这样就能保证不犯法

    黄姓企业家否认这一点。

    他说所谓的威胁都是无稽之谈。他确实带人去了王林家,不过是带着自己的亲属,希望能要回点钱。最终王林给了他1000多万,还了他的房子。

    他说自己走投无路了。他向王林借了1个多亿的高利贷。最后利息到了7分。“最高时一天利息就要300万”。

    他自称被追债,最终借了几十个朋友的钱,凑上了公司的股份、家里的房子甚至妻子的嫁妆。“倾家荡产”。

    向王林求证此事时,他不愿意多说。他承认曾经放过高利贷,但是“放高利贷又不犯法”。

    王林还描述了如何能够避开高利贷的法律法规。他说国家要求借钱的利息不能超过一分二。想要放高利贷除了利息之外,可以设立其他名目,比如保管费、罚款费。这样就能保证不犯法。

    王林也曾借钱给芦溪县政府。财政局原局长吴启循说,王林借给县财政几千万,用来修路修河。利息比银行的要低。“他为芦溪的发展做出过贡献”。

    王林常常会说自己支持政府。政府的武功山开发、水泥厂都是他支持资金办成的。

    但芦溪县政府已经不再向他借钱了。李密说,王林脾气不好,说好的借款期限常常不算数。他突然说要还钱,在他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还清。因为水泥厂的借钱没有按照他的时间还,他曾经到政府大闹过。“政府再不敢跟他借了”。

    而对于借高利贷的目的,王林的说法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赚的钱他要用来做慈善。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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