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出租车司机动手打乘客的微博引发众网友围观,博主称,日前他乘出租车时被司机拒载,并被打下车,事后经多次投诉未果。
记者获悉后,立即与市客管办相关负责人以及当事乘客孙先生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经过。
6月1日,孙先生夫妇在河东区万达广场对面天桥下打车,正巧津E12119出租车在此“趴活儿”,得知孙先生去往中山门方向,司机以“在此地等人,不拉活儿”为由拒载。十几分钟后,孙先生夫妇没打上其他车,发现该车还在原地,因妻子有孕,公交车太挤,孙先生决定再次与司机协商。当他坐进该出租车内,没想到司机对他破口大骂,并威胁其下车,孙先生立即在车上拨通市客管办电话投诉,不料司机下车将他从车内拉出摔在地上。被打后,在孙先生等警察到来之际,该司机一边叫嚣,一边拉着另几位乘客扬长而去。
事后,孙先生先后三次到该出租车所属公司海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投诉,均未果,且客服态度恶劣,称出租车司机一贯表现良好,不可能拒载打人。一气之下,孙先生把此事发到微博上,并向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投诉,市客管办得知此事后,很快与孙先生联系,并在8日下午与津E12119车主进行笔录取证。
经了解,当天驾驶该车司机并非车主,而是一位无客运出租汽车资格证人员。车主称事发当天,自己因高血压不能驾车,但答应接乘客,只好请朋友“带班”。“假的哥”矢口否认拒载和打乘客。由于孙先生没能留存相关证据,市客管办只能依据《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按照“驾驶员将车交给无客运出租汽车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运营”进行处理,暂扣车辆和驾驶员资格证,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记者试图通过市客管办向津E12119车主了解情况,但其所属公司海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一直告知公司电脑泡水无法启动,截至发稿时,未能与车主取得联系。
记者手记 艰难的维权
“假的哥”拒载在先,打人在后,依情理需道歉受罚,然三度举报无果,只因一种惯性思维——出租车公司认为司机表现一贯良好,还经常拾金不昧,就不去进一步调查投诉原因。
此事,尽管不规矩司机最终被处罚,但鉴于举证之难,“拒载打人”最终只能以“非从业”的“名义”进行处罚。当事人对该处罚表示理解,但背后隐患却让人心痛,举证制度应是对乘车人的保护,维权应是每位乘客的一柄“利刃”,但在生活中,人们却常常遭受不白之宰,不明之拳。
如何免之,一位从事多年营运的老司机说,除乘客维权意识的提高,能否让遍布城市各角落“电眼睛”来作证呢?
论事忌舍本逐末,此事还应继续加强打击“黑出租”,并提升客运部门服务,切莫让害群之马抹黑津城形象,切莫让僵化思维成为为民服务“绊脚石”。(记者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