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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在工地打工 从14楼摔进电梯井身亡(图)

2013-05-16 16:21:00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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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下午,常武路与人民路路口处,百兴华府工地一幢在建楼上,一名15岁少年从14楼摔下后身亡。15日上午,家属到医院开具了死亡证明。

  事件回放:少年摔进电梯井,被发现时身体已冰凉

  15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武进中医院急诊外科,医生为15岁少年小伍开具了死亡证明。

  一名亲戚说,小伍今年3月以学徒的身份,来到这个工地做小工,干了一个月,替一家消防安装公司干活,负责接消防管道。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小伍不做了。5月11日,他重新回到工地上班,还是接消防管道,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发生了意外。

  小伍的表哥说,当时他在19楼干活,小伍在14楼的电梯井边干活。下午3点多钟,他还看到过小伍。可等到晚上5点半收工,小伍却失踪了。他们找了楼上和周边,都没有发现。直到晚上7点,有工人在最西头的电梯井里,发现小伍摔在地上,地上留着一摊血,身体已经冰凉。120把小伍送到医院,已经抢救不回来了。

  他们说,出事时,电梯井边没有护栏,小伍也没有系安全绳,他们平时干活也都没有。

  15日中午,记者赶到工地,出事的在建楼内一个工人都没有。出事的电梯井位于该楼最西侧,井里一片狼藉,井边用铁栏杆围着。工人们说,12日工地贴了公告,事发的在建楼已停工了。

  目前,具体的事故原因,警方和武进安监部门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死者亲戚: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死者在工地上干过活

  小伍父亲伍会松告诉记者,小伍户口簿上的出生年月是1998年2月4日。但小伍实际生于1999年2月19日,因为报户口时奶奶不识字,给填大了一岁。

  伍会松嗓音沙哑地说,小伍的遗体放在武南殡仪馆。经过与工地建设方和消防安装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了协议,15日他们已经收到了补偿款,但是小伍永远回不来了。

  伍会松在无锡打工。他告诉记者,自己有两个儿子,小伍是大儿子,小儿子才3岁,老家在沭阳。小伍成绩不好,念到初一就不肯念了。知道有亲戚在常州打工,小伍用零花钱买了汽车票,来常跟着亲戚学手艺。

  11日晚得知噩耗后,当晚伍会松夫妻都赶到了常州。对于为什么15岁的小伍会在工地干活,建筑公司和消防安装公司都说不清楚情况。

  小伍的亲戚则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小伍已经在工地上干过。

  劳动监察部门:该工地涉嫌使用童工,目前正在调查

  武进区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一科孙刚科长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与公安安监部门一起,赶到现场调查。初步的调查情况是,该工地涉嫌使用童工。

  孙刚说,按照调查正式程序,需要先确认小伍与建筑公司或消防安装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再根据法规进行处罚。每月罚5000元,即使只工作1天,也要按1个月算。

  孙刚说,今年他们共接到有关童工的举报3起,其中一起没有证据,另一起虽然没能查实童工,但公司没有入职登记,也被责令整改了。还有一起有些滑稽:一电子公司的车间主任,把还差几个月满16岁的女儿领来。老板知道是童工,可不好驳面子。结果被举报后,老板直觉得冤,最后还是被处罚了。

  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乔万迎介绍,近四五年来,查到的童工数量呈下降趋势,现在每年查到七八起。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此标准从得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舒翼 文摄)

[作者:李金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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