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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淡定”小偷住进失主家 睡觉做饭生活半个月

2013-05-14 13:46:00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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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米,洗菜,煮饭,这样的场景在普通家庭中再常见不过了。在西湖镇某民房内,有这么一个小伙也过着这样的普通家庭“生活”,但当邻居透过门缝观察后,却发现这个小伙有点“不普通”……

  翻墙、入室,

  90后作案神速

  王某是四川人,1991年出生。今年年初,王某从老家来到扬州打工,所带盘缠花光后,干脆就在外面流浪,以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

  今年3月10日晚上,外面一片漆黑,王某身上没有一分钱,决定找个人家,干一票。在邗江区西湖镇,王某停下了脚步,他发现,这户人家没有开灯,可能已经入睡,便蹿到了围墙下,一个纵身,跃上了墙头。王某身轻如燕,悄悄地落到院子地上后,就直奔屋子里。

  在屋子里,王某开始翻动衣服,由于他经验不足,所以现场翻得很凌乱。很快,王某从柜子里翻得20元零钱。找到钱后,王某不敢逗留,立即转身,原路返回……整个作案过程不长,可以算得上神速。

  反侦查能力强,

  返案场发现“线索”

  20元钱钱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两包烟钱,但王某还是把这些钱花在了刀口上,平安过了几天。后来,王某通过打零工,也挣了一些钱。4月10日,离第一次作案20天后,王某再次感到囊中羞涩。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王某将目标盯在了之前作案的民房。

  当天晚上,王某轻车熟路,再次深入到作案现场。在卧室里,王某借着微弱的光线看到,在地上掉落着不少衣服,柜子的抽屉也没有关。“这不是我之前扔的嘛。”王某发现凌乱的现场,竟然是自己20天前作案所为。

  “这家肯定长期没有人住。”通过现场分析,王某认为,他的作案现场之所以没有被破坏,肯定是他的作案行为没有被人发现。王某大胆猜测,这个无人民居应该是一个宜居之地。

  住进失主家半个月,过起了日子

  王某离开作案现场后,立即跑回自己穷酸的暂住地,拿起了随身行李,并将这些行李,搬进了作案现场。

  “家里还有米和油。”王某入住作案现场后,惊喜地发现作案现场不仅可以提供住宿,还提供了柴米油盐。就这样,王某白天出去打点零工,晚上就住到作案现场,洗洗衣服,做做饭。王某的日子过得相当的惬意,完全不把自己当成外人。

  “家里怎么有炒菜的声音?”4月底,钱某发现邻居(王某作案现场)家长期没有人,但最近却经常飘出饭菜香味。钱某不放心,随即就悄悄来到了邻居家大门口,探头向院子里望去。钱某发现,一名陌生的年轻男子正在屋子里做饭。“他家没有这号人啊!”钱某感觉不妙,随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邗江区西湖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到了现场,并将嫌犯王某带回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王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据了解,从王某入住到案发,王某已经在作案现场驻守了半个多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

  外出访友探亲,家中长期无人,如何防盗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西湖派出所民警。

  “要想让贼不惦记,就得做足够的假象。”民警陆智成介绍,很多人在出门后习惯把窗帘全部拉上,这样无形中告诉窃贼,这家没有人。

  如果把窗帘半遮半掩,窃贼就会误以为家中有人。同时,可以在门口放一两双旧鞋子,使盗贼不明虚实,不敢作案。另外,塞满信箱的报刊、信件也容易让不法分子判断出家里无人。外出的市民可请小区保安或者邻居代为收信,并把塞在门上的小广告及时扔掉。再给邻居留个电话,能及时联系到你就行。也可把钥匙留在放心的朋友家,让朋友有空时去看一下。

  除了这些手段,外出的市民还可提醒物业加强巡逻。出门前跟物业公司打个招呼,尤其在阳台或有水管等容易被攀爬的地方,让保安巡逻时多留意一下。另外,不要把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在家里,这样即使被盗也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律师

  入室盗窃一元钱也构成盗窃罪

  王某作案时只偷了20元,这样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呢?律师认为,入室盗窃,不管金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新刑法中规定,入室盗窃属于行为犯,不以偷到的财物多少论处,一律定盗窃罪。”江苏韵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童陈说,入室盗窃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生活。王某入室盗窃20元现金,根据以往的法律,他的行为只构成治安处罚,根据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某入室盗窃的行为已经触犯现行的《刑法》,不论盗窃财物多少,哪怕就是偷了1块钱,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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