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两院相关工作报告
近5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17件,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
今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分组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这两项工作成效显著,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贡献。
省高院报告指出,2008年至2012年10月,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19件,办结1564件,结案率90.98%。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和其他督促执行手段。限制1265名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809名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在媒体公布“老赖”名单1826人次,在征信系统记录被执行人7862人次。对1246名被执行人和593名协助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63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全省案件平均执行周期为37.65天,为法定6个月执行期限的20.92%。
省检察院报告指出,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17件2053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95人(厅级干部7人),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其中,围绕“四化两型”建设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先后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专项工作,立案查办732人。依法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661件,立案查办事故、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294件413人。加大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案件27件53人。 (记者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