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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高利放贷滋生多种刑事犯罪 成赌博案件温床

2012-11-28 08:02:00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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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资金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部分群众难抵高回报诱惑,放高利贷成为部分人选择。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调查表明——

  高利放贷滋生多种刑事犯罪

  当前,民间以非法借贷形式放高利贷活动日益增多,高利放贷行为极易引发其他多种刑事犯罪。自2010年以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因高利贷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高达62起78人,犯罪类型从以往的故意伤害等人身伤害类案件逐步发展到诈骗等侵财类案件,给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隐患。

  讨债引发打斗,债主被刺伤

  王海曾经向钱某借过高利贷,张杰出于哥们儿义气帮朋友钱某向王海要钱。为了能顺利讨债,张杰特意找来杨五、丁四帮他撑场子,然后底气十足地给王海打电话,约对方见面。今年3月16日夜间,张杰带着杨五、丁四去见王海。双方在停车场见面后,王海让三人上他的车,去他的公司拿钱,张杰他们便上车了。可是令张杰想不到的是,在他们进入王海办公室后,突然有八九个男子从办公室二楼的阁楼冲下来,手里拿着菜刀和匕首,瞬间就将他们控制住。面对这架势,张杰等人当场傻了,只能任人宰割。

  之后,王海等人用皮线将张杰三人手脚捆起来,并独自开车载着3人离开。当车子行驶一段路后,张杰突然伸出手去夺王海的方向盘,然后猛打方向,争夺中,车子失控。突然,张杰感觉左边身子一阵剧痛,之后一股热流从体内流出。而此时,王海正高举着一把尖刀试图再次攻击,见状,张杰成功夺下王海的刀,向王海身上猛刺几下……日前,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杰有期徒刑九年。

  高利贷引发刑案近七成属暴力犯罪

  办案检察官介绍,当前高利贷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案件类型以暴力犯罪为主,且暴力程度不断升级。近三年来,该院受理的因讨要高利贷引发的“讨债型”暴力犯罪案件占到高利贷引发的刑事案件总数的近70%,而今年以来,案件类型也由常见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件逐步发展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暴力程度不断升级的案件。

  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此类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偿还已无力承担的高利贷,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诈骗他人钱财,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解燃眉之急。有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以恶意透支的方式偿还高利贷,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今年,该院办理的12起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有6起案件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欠高利贷无力偿还引发的。

  犯罪主体身份扩大到小企业主和个体经营者。如该院办理的赵某经营的家居用品店为扩大经营借高利贷,却因经营不善,卖掉自己的唯一住房后仍然无力偿还,赵某遂谎称自己认识某高官,骗取他人钱款,构成诈骗罪。

  高利贷成为滋生非法集资、赌博等涉众型犯罪案件的温床。一方面,高利贷经营者为了筹集放贷资金,往往会以优惠利率向不特定对象非法吸存,再以高额利息实施放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一方面,借高利贷者到期还不了款,为偿还债务,常常会扩大借贷范围和规模,最终演变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从而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同时,高利贷有时也为赌博类犯罪提供资金支持,使得赌博活动日益火爆、赌注提高、参加人数更多,扩大了赌博活动的危害性。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多起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开设赌场案件中,高额的赌资多是来源于高利贷,涉赌型高利贷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应创新信贷方式拓展融资渠道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民间资金暗流涌动,但又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部分群众难抵高回报诱惑,极易为放高利贷者提供资金。”一位银行从业人士说。同时,一些小型民营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盲目扩大生产,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企图“一夜暴富”,而银行贷款条件严苛、手续繁琐,当他们不能及时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时,为了融资便铤而走险,涉足高利贷。

  如何有效防范高利贷所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监管。”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翟建明说。他认为,首先司法机关要联合金融机构合理、明确界定民间金融与高利贷、民间金融与非法金融之间的界限,并形成书面文件。对高利贷与非法金融给予坚决的取缔,对一些具有创新性质的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活动给予引导、监督和支持,使其合法化。其次,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等非正规小型金融组织的组建步伐,规范担保公司经营活动,拓宽民间投资渠道。第三,金融机构应当创新信贷方式,尤其要降低信贷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使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吕 洁 崔洁 肖水金)

[作者:肖媛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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