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当日下午4点02分,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证实该信息为“冒充警察恶意炒作”的不实消息。
新浪微博公告称,“馨儿徽安”发微博称“回老家做了一名警察”并配了穿警服图片。经查,此图为别人发过的剧照。经“江宁公安在线”查询,全国警员信息库并无此人。“馨儿徽安”言行构成“发布不实信息”。根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第22条,新浪微博对“馨儿徽安”的处理如下:扣除信用积分5分,禁发微博7天。
7月2日,“馨儿徽安”在微博上贴出自己的“警服照”,后被证实为假冒警花。王某所发微博部分截图
“作为一个警花,我压力好大啊……整天和政府的领导吃喝。”今年7月,一则以民警口吻发的微博引起网友关注。配图中,一名上身穿警服的女孩,正在套黑色丝袜。经查,发微博的是23岁平面模特王某,她称图片是之前拍的广告宣传片,她此举的目的是赚取点击率,炒作自己。
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王某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