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1月13日电 (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蔡耀泼)11月13日,原温州苍南县宜城社区书记吴某涉嫌受贿一案在苍南法院第七审判庭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底至2011年11月份,被告人吴某在担任苍南县新安乡副乡长、钱库镇望里办事处副书记期间,利用其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非法收受违章建筑户林某、李某、韩某等14人价值共90600元的财物后,对辖区内请托人老房拆建审批、违章建筑拆除上给与照顾,致使请托人的违章建筑得以顺利建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已退清赃款、赃物,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苍南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