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模拟实验鉴定
根据浙江有关规定,见义勇为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确认,但起初俞信红夫妇并不了解。
去年9月初,几位目击者出具证明后,俞信红拨打了当地政府热线反映。后诸暨市公安局政治处民警联系她带其回看现场,并去学校了解情况,此后却没有就进展和详情进行动态回复。
迟至2011年10月下旬,俞信红接到浣东派出所电话,让其前来填写申请表。后来,警方对外声称,“郭俞杰家人是在事发后一个月才提出申请。”
在经历了负责民警的变更后,目前是由诸暨市公安局政治处民警周颖处置此事,她认为公安机关一直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在最后对本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警方称:“鉴于此事件涉及未成年人以及离事件发生有一段时间……诸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专门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调查组采取到现场勘查分析、当事人模拟实验分析等方式,先后5次调查取证。”
在事发后8个月,接到“申请”的5个月内,警方询问了哪些目击者?为何需要如此长的调查时间?警方未回复本报。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最美司机”吴斌在事发后一周内,就已经得到确认并被追认为烈士。
“就因为我们没有媒体宣传过?没有单位出面?”俞信红夫妇也在思量警方某些办理细节是否妥当。
“填写申请表时,我们给派出所民警看目击孩子以及家长写的证明,民警说这是私下弄的,并不承认。让我们回村叫孩子和家长到派出所,重新做证明签字。”俞信红说,丈夫郭峰去找小书和小峰的家长,对方则要求先签订一份“免责保证书”,要求不再追究小峰、小书、小颖三家的任何责任。
对此,记者在大金村找过当事人,小峰的奶奶只是跟记者说:“这件事不是早就过去了吗”。
“为什么让我们去叫目击的孩子和家长,这项工作是不是应该警方做?这样一来,我们的关系非常紧张。”俞信红如今回想顿觉不妥。
至记者发稿时,诸暨警方未向外说明5次调查的相关时间和内容。记者从各方搜集的信息看,除了事发次日的调查外,今年2月16日,周颖与派出所民警曾在浣东小学询问过小书和小峰,当时浣东小学一名副校长同时在场。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对于见义勇为的公安机关确认所需时间,的确没有限制性规定。
官方13000元的慰问金
在警方一直未曾公布细节的几个月里,关于郭俞杰的身后事传言四起。
至今,当时掉进池塘深水区的小颖家人仍未到过郭家。村委会与郭家的关系变得极其糟糕,21万元的过错责任民事赔偿款一再起波折,俞信红甚至去过省有关部门诉求,今年3月12日几乎晕倒在街头。而这笔款项从村里征地款中划拨,让个别村民觉得利益受损。
有人猜测“俞信红是靠上访争取的见义勇为。”还有的说是“尽量”给的见义勇为。另有人称,当时做过证明的小峰家人拿了郭家好处费。
诸暨市公安局民警周颖对此觉得好笑,反问“什么是尽量?我们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事发现场警方一直未曾对外还原过,直到今年7月4日,绍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前来核查,俞信红在浣东派出所才第一次看见当时几个孩子的询问笔录。
由于所站位置的因素,在溺水者和现场其他孩子里,小峰实际上是当时唯一看到了事发经过的孩子,他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小郭一直蹲着在那里玩,小颖掉下了水,是小郭先看见的,然后叫我们。我看到小郭伸手想去拉小颖,可他掉了下去,我和小书想去救他们,可我们也不会游泳。小书先去岸边找了根木棒,我们把离得更近的小颖先拉了上来。再把木棒给小郭时,已经够不到小郭了。”如今看来,小峰与小书实际也是救人者。
这成为确定郭俞杰见义勇为行为的最关键证词。只是,俞信红觉得这样的证词公布有些晚。周颖并未答应记者查看笔录的要求,“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申请。”
时至今日,大金村里的一位老者仍然对郭俞杰感到惋惜,觉得这个得过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二等奖、小提琴专业三级的孩子平素老实、实在。郭家的房子是全村最差的,俞信红还记得儿子说要给她盖大房子……
3月15日,诸暨市公安局将见义勇为确认通知书送到了俞信红手中,并送去1万元慰问金,浣东街道办送去3000元慰问金。对郭俞杰,当地未曾进行典型宣传,5月份民政部门回复其不够烈士标准,只能申请因公牺牲。
相较而言,7月10日,腾讯筑德基金赠予家属的10万元让家属颇觉慰藉。筑法基金微博中释言:捐赠,只是试图有所抚慰。不想再见少年挺身而出,但盼望:人人都在力所能及时,协力向善。
对于公安官方微博上着重提及的:“其已经由村支付民事赔偿款21.8万元。”俞信红说:“这是过错责任的民事赔偿,与见义勇为混为一谈并不合适。”
拿到见义勇为确认证书后的俞信红,如今又再次上诉,“孩子救人身亡,不能判我们担七成过错责任。”(注:当事人小书、小峰、小颖均为化名) (记者 孙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