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就凭网上资料,你们怎么就要一心买下呢?”7月12日中午时分,来自吉林的父子俩走进北仑区法院,在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过程中,李瑛忍不住好奇向父子俩询问。
在李瑛看来,吉林距宁波北仑逾上千公里,这父子俩在网上竞买那辆二手宝马车之前,从未来法院看过那辆车!人家的回答是,他们一直关注二手车市场行情,掌握宝马车的价格,他们的心理价位对应了竞买进程的节点。另外,让李瑛听后感到欣慰的一句话是,“今天拍了个好价钱,省了很多费用,你们的工作做得很好”。
与买受人交流后,李瑛深深被网络的魅力所震撼。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法院在网上拍卖的宝马730轿车。(北仑区法院提供)
近日,浙江省法院系统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所拍一辆宝马7系轿车与欧蓝德轿车分别以33.09万元与6.7万元成交。这场“特殊的拍卖”引发拍卖界从业人士颇多质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甚至发表声明称,此种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司法拍卖是一种相当专业的活动。但对于百姓而言,司法拍卖有别于其他拍卖的重要一点,就是价拍得越高越好,中间环节越省钱越好,这样,不仅能照顾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对于司法拍卖的“网络化”应该持何种态度呢?
“昨天上午,买受人到我们院来取拍品,真没想到人家是从东北那么老远的地方乘飞机来的。”
7月13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赶赴浙江,去采访因为尝试网上司法拍卖而深陷舆论风波中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北仑区法院办公室主任李瑛在向记者介绍一天前买受人领取拍品的过程时,脸上呈现出惊喜的神情。
所谓买受人领取的拍品,正是3天前北仑区法院作为“卖家”参与淘宝网竞拍的那辆评估价为25.08万元、起拍价19.99万元,最终以33.09万元价格成交的宝马730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