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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掀违法排污排查风暴

2012-04-20 17:5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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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太原4月20日电 (任丽娜 通讯员王颖) 山西省环保厅20日传来消息称,由该省副省长牛仁亮挂帅,山西省政府日前在全省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做到无缝隙、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叫停、淘汰或关闭。

  山西省政府要求,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投运的,一律停建、停产;对违法试生产和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不能稳定达标和超总量排污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经限期治理仍无法稳定达标的,一律由政府实施关闭;对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施,一律强制淘汰取缔;对私设暗管偷排和故意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恶意偷排的,一律由政府责令停产治理;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损害、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西省政府规定,监察机关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对违反环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环保部门要强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诫勉约谈、区域限批,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信部门要切实发挥淘汰落后产能职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步伐;财政部门要保障专项执法经费和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落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企业搬迁、限期停产保障工作。

  山西省政府明令,要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重大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省政府重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对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要实施区域限批;对监管失职、故意包庇违法排污企业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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