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3月23日电 (胡健)23日,中国篮协对外通报称,在CBA半决赛第四场山西汾酒集团与北京金隅的比赛后,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发表了不当言论,给予其通报批评、停赛3场(从下赛季开始执行),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在这份《关于对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处罚的通知》中显示,2012年3月11日,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季后赛山西太原赛区山西汾酒集团与北京金隅第四轮的比赛后,在球队休息中有媒体在场的情况下,山西中宇俱乐部董事长王兴江发表了不当言论。此前,王兴江在11日晚赛后“炮轰”裁判不公正,并声称“如果在北京再欺负我们,我们就打架”的言辞。
此段录音被各大媒体网站转载后,对中国篮协造成了恶劣影响,影响了联赛的健康平稳发展,损害了CBA联赛的良好形象。事后,王兴江同志能够认识到错误,态度诚恳,公开向中国篮协和有关当事人道歉。
为严肃联赛纪律,维护联赛声誉,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王兴江通报批评、停赛3场(从CBA联赛2012-2013赛季开始执行),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同时,篮协希望各参赛俱乐部以及相关负责人,以大局为重,始终将联赛的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维护联赛的健康、公正为己任,自觉遵守联赛相关规定,共同打造一个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CBA职业联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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