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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2 14:20: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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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小煤矿办矿水平

  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加强现有大中型煤矿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全面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

  1.稳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新建煤矿以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优先建设露天煤矿、特大型矿井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按照一个矿井一个工作面或不超过两个工作面的模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设计和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按照一次建设、分期投产的原则,储备一批煤矿产能。晋陕蒙宁甘新重点建设30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河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重点建设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四川、贵州、云南等重点建设9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在适合建设大中型煤矿、且小煤矿多的省(区)推行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新井建设规模与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

  2.加快推进大中型煤矿技术改造。对具备条件的老矿井,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以优化开拓部署、简化生产系统、减少工作面个数、提高生产效率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技术改造,配套完善生产辅助设施。

  3.大力提升小煤矿办矿水平。借鉴山西、河南等地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小煤矿退出机制,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对有条件的小煤矿,以提高生产规模、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职工技术素质为重点,提升办矿水平。停止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在现有技术管理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退出生产。

  (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坚持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在瓦斯防治方面,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成瓦斯抽采系统,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在水害防治方面,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煤矿水文地质勘探和主要含水层监测,做好采空区、断层、陷落柱等重点部位水患排查,落实防治水措施,提高防治水系统能力。在火灾防治方面,重点做好阻燃材料应用、电缆电气设备维护、煤层自然发火监测、采空区注浆注氮等工作,综合防治火灾事故。

  2.实施重大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工程建设,提高系统能力及设施标准。建设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提高瓦斯灾害防治水平。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增强矿山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切实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关规定,完善煤矿职业危害申报、监督检查、治疗、康复与赔偿等制度,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以防范尘肺病为重点,加强劳动保护设施建设,改善井下作业环境,提高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和标准,全面提升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五)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资源高效清洁利用

  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有序建设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工程,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

  1.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大中型煤矿要配套建设选煤厂,鼓励在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在大型煤炭基地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选煤厂。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选煤厂。推广先进的型煤生产应用技术,加强褐煤提质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完善煤炭产品质量和利用技术装备标准,提高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用煤产品质量和利用效率,提高动力煤入选比例。

  2.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在内蒙古、陕西、山西、云南、贵州、新疆等地选择煤种适宜、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重点支持大型企业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升级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技术,提高能源转化效率、降低水耗和煤耗、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竞争力。支持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究和示范。

【 作者:王珊珊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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