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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大盘无证销售 全款购房随时能退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2 16:58:00   来源: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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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处代卖二手房

  记者以购房人身份再次来到了该项目,表示选中了临湖的一套房子。销售人员说:“这类房源卖得最好了,现在已经卖完了,如果您就打算买这样户型的。我可以给您问问有没有房主愿意出售。”

  果然,两天后,销售人员打来了电话,表示有人愿意卖这类房源,但价格比项目在售均价要贵300元/平方米。

  “虽然现在市场不好,但大多数投资买房的人还是希望能等政策好点的时机卖房,毕竟现在北京周边的房子一套也才50万至70万元,资金占用并不大。为此,我们才为投资买房的人卖二手房。”销售人员表示,“反正对方卖房的目的很明确。现在没有预售许可证,房子的交易只要房主申请退款,新的购房人直接与我们签订‘购房协议’就行了,如果能达成交易,我们也就顺手帮忙卖了,也不加收钱。”

  不过,销售人员表示现在尚不能让记者与房主直接联系:“如果有购房意愿的话,才能联系,毕竟项目离北京还有点距离,老为这么一套房折腾房主和您也不合适。”

  据了解,目前这类不办理预售许可证而直接销售的方式,在香河、武清较为常见,并受到投资客的青睐。

  律师提醒

  购买“无证房”风险大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世杰表示,商品房销售需要有“五证”——即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项目销售手续不齐全,极有可能导致后期购房人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证;更有甚者一些小开发商可能会卷款逃跑,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如一旦出现烂尾楼,购房者就会担负无限延期进户的风险;如果交纳了定金,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合同法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却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在实际案例中也很难判定这类销售行为是否违法,而购房人所交纳的房款能否被退回更是难以预测。

  他建议,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预售商品房行为以及所受到处罚,记入信用档案,予以公示,以杜绝无证售房现象的发生。

  与此同时,购房者应增强维权意识,交钱时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同时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徐楠)

【 作者:张慧鑫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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