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全覆盖”
岁末年初,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的一系列信息,释放出强烈的事业单位配套改革的信号。
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去年12月29日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要在全国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办法。2012年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
法制建设方面。尹蔚民表示,2012年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立法步伐,研究出台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申诉等单项配套规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经过多年的努力,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岗位设置、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等探索已经比较成熟,‘全覆盖’目标也已不成问题,只等‘条例’进行确定和规范”。吴江所指的条例,是人社部自2006年开始起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这是一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行政法规,它立足于确定基本制度、规范基本环节、解决基本问题,将为建立系统性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吴江说,按照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要求,条例将逐步制定和完善贯穿于人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退休、人事争议,等等。
“条例的出台将对‘萝卜招聘’等不规范的进人问题形成有效遏制”。吴江说。“条例目前已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料想年内应该能够出台。”
吴江表示,事业单位编制改革需要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对公益类的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宏观管理方式。“比如对公益一类的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单位主要靠编制控制。对公益二类的单位,主要靠编制备案”。
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另外,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 作者: 编辑:
禹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