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实属不得已,具体还得“量入为出”
每波降价,房闹总会应运而生。2008年的降价波中也曾有开发商作出补偿,今年,开发商的补偿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
为何这次如此之多的开发商作出妥协?一位开发商无奈地说,其实我也不愿意补偿,但眼下资金回笼如此迫切,老业主们如果来一哭二闹三上吊,损伤财物是小,最怕的是影响蓄客,耽误销售时机。
开发商的补偿方案多对老业主的行为进行了限制。以阅城为例,申明3类人不能获得车位赔偿:一是2012年2月27日前未签订《承诺书》的;二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聚众闹事、聚众打砸抢、静坐、堵门、影响阅城售楼部正常营业及正常接待新客户的、影响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正常上班的、对我司及相关人员有人身伤害的、对公司形象荣誉造成影响等行为的;三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合同解除情形的。
也就是说,如果老业主接受了车位的补偿,新房源销售基本上就不受干扰。这两项工作属于“一环扣一环”,缺一不可。
开发商也是根据回笼资金的多少“量入为出”制定赔偿方案的。以荷塘月色为例,首批160套降价房源,157套已有买家,按每套90平方米100万元的总价计算,可回笼资金1.6亿左右。这样看来,1000万元左右的补偿金额也是合算的。而阅城,降价销售和赔偿的房源套数差不多,假如全部按差价补偿,成本太高,以降价促销回笼资金的做法也就失去了意义。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