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虫”刘在华寄希望于喝治疗感冒的口服液提神,但因无法大量购买该处方药便“大胆”去医院偷药。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刘在华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00元。
28岁的刘在华,案发前整日沉迷于网络,他得知一种治疗感冒的口服液能提神,尝试后喝上瘾,但因不能大量购买便想到去医院偷药。
去年4月23日至5月7日,刘在华在朝阳区酒仙桥华信医院二层,分3次钻窗进入药剂科药房内,窃取价值5195.55元的奥亭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285瓶、白大衣一件。第三次作案时,刘在华被当场抓获。(记者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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