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红牛还做出了承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不存在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产品品质优良,安全稳定,敬请广大消费者放心饮用。
红牛的这份声明,建立在两个部门的发言上。第一便是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说明。其在说明中表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出品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自1998以来就一直由该中心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市场随机抽样,专项检测监管,多年来的检测结果表明,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均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说明表示"近期,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间,检测产品及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而当时查证红牛添加成分未在国家药监总局生产批文备案的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11日下午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对红牛饮料标签标识相关情况核实的最新消息,称"根据当时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说明书中可只载明主要原料"。也即是说,红牛目前包装上的标注,符合当时的规定。但是,这一规定在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负责保健食品后予以废止,此后的批准证书及说明书要求必须标注全部原料。但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关于红牛产品的最新申报信息为2001年,2005年之后的申报信息尚未更新。
为此,哈尔滨药监局又表示,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产品进行监督检验,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获得进一步的消息,记者试图向有关部门咨询情况,可是并未得到清晰明确的答复。对于2005年废止的标准,记者也想问清楚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也未得到准确答复。首先,记者致电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第一个电话是办公室所接,对方在问清记者身份后,对记者提出的几个问题表示并不知情,接着告知了另
一检验部门电话,但是称该部门主任可能出差,记者致电后确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致电红牛事件的另一关键机构--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其办公人员和法规办人员处得知,现在所有关于红牛事件的进展情况发布,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负责,哈尔滨市药监局不再进行任何发布。
而在2月15日,国家食药监局通报了红牛饮料的检验结果。结果显示,检查组对北京、山东、湖北、哈尔滨四省市的红牛饮料11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检,符合规定,尚未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检查中发现,红牛饮料生产企业在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监管部门已责令其限期改正。
但是,这个公告对于那个2005年废止的标准,未做解释。记者又试图联系国家食药监局新闻办,截至发稿也无人接听,心中疑问也无法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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