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免费查询
记者:对申请查询人的条件有哪些要求?怎样进行查询?
负责人: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并没有对申请查询人的条件作明确限制,也就是说所有的社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进行申请查询。如果要申请查询需提交查询申请,明确查询事由和查询内容,并提交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件以及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被查询个人的姓名等材料。查询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二是电话预约,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查询,人民检察院受理电话预约查询后,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查询。另外,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多项措施防止“洗白”
记者:据了解,有些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采取一些措施来逃避查询。对此检察机关有应对措施吗?
负责人:最早对单位进行查询主要根据单位名称,现在我们逐渐推行单位查询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准、以单位名称为辅的方式,不再完全根据单位名称来查询,以保证被查询单位的唯一性,便于进行甄别,只要公司没有注销,就无法通过改名的方式逃避查询。另外,我们还将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和配合,以及时了解企业或个人的背景信息,关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注册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等情况,防止其借机规避查询,“洗白”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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