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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潘辉强事件:在媒体报道前不知其有前科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7 07:58:00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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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辉强,江西省贵溪市人。2011年,因参与盗窃(为同伙开车),他被判入狱。获释后,同年9月,他勇斗劫匪身负重伤。

  随后,潘辉强所在的金屯镇、金屯村向贵溪市综治办递交报告,为他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但一直没有结果。

  有媒体报道称,因潘辉强有前科,导致其见义勇为一直未被认定。

  一问:都是前科惹的祸?

  记者在贵溪市综治办看到金屯镇、金屯村在2011年10月份提交的两份《关于申请潘辉强同志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报告》,其中都描述了潘辉强见义勇为的行为。贵溪市综治办提供的情况说明称,“经调查,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属实”。

  去年9月,得知潘辉强见义勇为的行为后,金屯镇、金屯村积极向贵溪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办工作的李卉说,综治办一直没有跟金屯镇、潘辉强联系过,没有就参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进展告诉过潘辉强。潘辉强表示,他一直未得到是否被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任何消息,不论是金屯镇还是市综治办方面。

  潘辉强透露,今年过年时,他和连襟林再文等亲戚在一起聚会,当林再文听说潘辉强参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4个多月没有消息时,猜测他是因犯罪前科而被拒绝。林再文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后来发帖质疑,是想通过网络反映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得到弘扬。他同时表示,从没有听乡镇干部讲过潘辉强“因前科被拒绝”的话。

  2月16日上午,潘辉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福建某看守所的《刑满释放证明书》,上面记载着他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1年2月7日刑满释放。潘辉强解释说,他曾帮几个盗窃团伙的朋友开了两次车,法院对他的判罚最轻。

  贵溪市综治办表示,不存在因犯罪前科参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被拒的情况。贵溪市综治办副主任张洪波曾负责潘辉强见义勇为行为的核实调查。他表示,在核实过程中,没有调查潘辉强是否具有前科。

  李卉则表示,市综治办在媒体报道前并不知道潘辉强具有犯罪前科,“按照规定我们仅需要核实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其他情况不属于前置条件,我们一直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调查”。

  金屯镇居民黄有星在电视上看到了对潘辉强事情的讨论,他认为:“人都会犯错的,要给他一个机会,见义勇为表彰对他也是个鼓励,不能因一件事情就把一个人一辈子给否定了。”

  二问:政府奖励缺钱吗?

  据李卉介绍,贵溪市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首先由各乡镇、街道、单位等向市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材料,收到材料后市综治办派人核实情况,如果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等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情况如果属实再由综治办讨论人选名单,然后提交到贵溪市综治委开会讨论决定,讨论时一般没有群众参与。

  记者在一份《情况说明》中看到,贵溪市综治办提出“在准备提交的三名参评人当中,胡生贵、汪强二人事迹相对影响更大,建议作为市政府表彰人选,潘辉强作为市综治委表彰人选”。

  2011年贵溪市共有3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申请报告,分别是胡生贵、汪强、潘辉强。2011年8月22日,72岁的胡生贵因抢救两名落水儿童牺牲;2010年11月3日,汪强在制止3名犯罪嫌疑人砍人时,被砍成重伤,经多家医院抢救后才脱离生命危险。李卉表示,目前参评人选还在综治办讨论酝酿中,没有提交到市综治委研究。

  针对“胡、汪二人事迹相对影响更大”的说法,贵溪市政法委书记黄如象说,目前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没有明确标准。贵溪市综治委在评选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时主要综合考虑当事人受损失情况、所处环境危险情况、事件危险程度等因素。

  针对“贵溪市见义勇为保障经费不足,给见义勇为者的奖励数额仅为2000元”的说法,李卉表示,不存在受经费限制,减少表彰名额的问题。黄如象进一步解释说,2012年贵溪市见义勇为表彰、走访等方面的可用经费是31347.05元。

  三问:久拖不决为哪般?

  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第九条规定,县(市、区)综治办收到申报或举荐材料后,应当在2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本级综治委确认。第十条规定,县(市、区)综治委确认为见义勇为的,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并书面告知申报人或者举荐人;不予确认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按照规定,贵溪市综治办在2011年10月收到关于潘辉强的申报材料并派人核实后,应当及时向市综治委提交,并得到综治委的意见。而据贵溪市综治委的情况说明,“目前,我市2011年度参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选综治办还在酝酿讨论当中,还未提交市综治委研究。我们将按照《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对包括潘辉强在内的三名参评人进行评选”。这表明,从收到潘辉强申报材料到目前为止的4个多月时间里,贵溪市综治办一直没有向市综治委提交材料。

  为何贵溪市综治办不在20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流程?

  李卉解释说,按照以往工作惯例,贵溪每年集中评选一次,一般集中在春节前后。她说,收到潘辉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申请报告后,综治办一直没有及时主动与潘辉强联系沟通,也没有告知其“一年一度”的评选流程,造成出现“因犯罪前科被拒”的误解情况。

  潘辉强说,自己看重的是社会和政府对他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可。(记者 魏本貌)

【 作者:李季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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