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16日电 (任丽娜)16日,山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给政府和民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环境质量信息,山西将在全省11个省辖城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并通过省内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等主流媒体适时向社会发布。
山西省环保厅官员表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内容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的内容一致,即污染指数、首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和环境质量污染状况。
据介绍,山西目前已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太原、大同、长治、临汾4个城市,从2012年4月1日起,在通过本市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同时,于每日下午3点前将本市当日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数据上报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尚未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为朔州、忻州、阳泉、晋中、吕梁、晋城、运城共7个城市,山西省环保厅要求上述城市要尽快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前期工作,并于6月5日起通过本市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山西各地环境监测站将加强与当地气象台等相关部门的合作联系,根据各市地形地貌、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污染的区域特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研究,不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技术水平和准确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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