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谁将成为“IPAD”商标权最大赢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16 16:03:0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宣判中指出,由于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谢湘辉透露,苹果最新上诉的理由包括: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要求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等。

  “苹果再上诉完全符合预期。”谢湘辉说,因为在一审的时候双方都同意用中国内地的法律、用商标法来审理,二审如果用香港法律审理,难免显得有些自相矛盾。

  是战还是和?

  “IPAD”商标权纠纷还在继续“发酵”,不少“果粉”开始担忧是否在未来会买不到iPad以及是否会影响到新一代平板电脑iPad3在大陆的上市进程。

  目前,这一纠纷案需等待至2月末法院宣判,但业内预计可能将呈现三个结局:一是深圳唯冠胜诉,苹果高额购买商标权或者将iPad在大陆市场“改名换姓”;二是苹果胜诉,继续销售其产品;三是双方达成和解。

  针对第一种情况,国鸣投资董事总经理苏锋表示,由于苹果在中国内地已积累了一大批忠实用户,“改名换姓”并不会影响消费者体验,预计不会对销售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且苹果近日连续走高的股价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一纠纷案并未撼动其电子巨头的地位。2月13日,苹果以502.6美元之势再创新高,其4647.82亿美元的市值也超过了谷歌和微软的市值总和。

  另外,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表示,预计双方达成和解的可能性更大,一方面中国是苹果全球市场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市场潜力不可限量,另一方面苹果如果采取拖延战术,将令债务缠身的深圳唯冠显得比较吃力,和解将令双方受益。

  事实上,尽管电子类产品的专利、商标纠纷诸多,但和解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例如苹果2009年与汉王科技签订了《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科技同意将公司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的商标出售予苹果,苹果向其合计支付365万美元(约人民币2494.6万元)。

  此外,近日中兴通讯也宣布和爱立信签署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撤销相互之间所有专利侵权诉讼,包括德国、英国及中国的所有尚未了结的专利纠纷。

  “虽然没有关于苹果iPad在大陆市场的具体销量统计,但iPad依然在平板电脑市场占据重要份额,和解或将是最好的结局。”易观国际分析师王颖说。

【 作者:王峥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