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调查中,对于问题“你对当前银行收费最切身的感受是什么”,有57.33%的人认为“收费项目太多,不堪重负”,有1.4%的认为“收费项目基本合理”,还有41.28%的人认为收费项目“既不公开也不透明,消费者经常一头雾水”。
96%受调查者对“报备制”存疑
正是由于银行收费弄得“天怒人怨”,此次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各界的热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被明确列出的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
对此,有21.98%的人认为“看似与普通人关心的收费项目联系不大”,有24.54%的人认为“希望有更多的收费项目被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范围”,还有53.49%的人认为“应该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将一些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定价、指导价范畴值得肯定。在目前市场状况下,监管部门对一些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是遏制一些银行乱收费冲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除了政府定价外,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有一点较为引人关注的规定就是建立所谓的银行定价“报备制”。按照有关规定,除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商业银行在提前30天或15天向相关部门报告后,可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
对此,有60%的人认为“‘报备制’使得银行在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上自由度过大”,有3.38%的人认为“赋予商业银行在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上一定自主权,并无不妥”,还有36.53%的人认为“‘报备制’在实践中很有可能削弱监管的力度”。
对于上述规定,发改委价格司的有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首先,现在商业银行的一些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确实是比较高、比较乱,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就是要增加银行收费透明度——你为什么收我的钱?你提供什么服务了?现在很多商业银行没做到这一点或者做得不好。其次,银行收费项目偏多,提供一项服务就收费,这个收费上是不是有一个管理制度?商业银行管价格的机构是不是要审批?收费合理不合理要社会上认可、法律上要有依据。对大家反映强烈的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降的降下来,严重违法乱纪的该处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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