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观察
一方面民企融资受困、不得不高息借贷,另一方面是央企粮饷充足、放贷(或“另类投资”)套利分红。这种民企与央企资金层面的冰火两重天境况,充分说明我国当下金融资源的严重错配。
又一场所谓的“高利贷”纠纷在上演。只不过,与通常高利贷纠纷发生在民企与民间放贷者之间不同,这场纠纷发生在民企与央企之间。
据媒体报道,四川达州的一家民营房企举报四川中石化高息放贷,因其未能及时还贷,该家民营房企的全部股权已被悄然易主,由此引发了此次中石化“另类投资”事件。对此,四川中石化回应,并非放高利贷,而是投资。
虽然,在事件爆发的初始阶段,我们还不便对此场纠纷的性质进行盖棺定论:究竟是如该民营房企所说“高息放贷”,还是如四川中石化所言“另类投资”。
但是,如果跳出表层的是非之外,一条隐秘资金的流动线路却清晰可见。在这条资金流动线路中,四川中石化是资金的供给方,民营房企是资金的需求方。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在2010年底持续至今的货币紧缩政策之下,虽然民企的融资通道日渐趋窄,但央企(国企)的资金来源却相对宽裕。否则,又怎会有余钱“高息放贷”或“另类投资”呢?
一方面是民企融资受困、不得不高息借贷,另一方面是央企粮饷充足、放贷(或“另类投资”)套利分红。这种民企与央企资金层面的冰火两重天境况,充分说明我国当下金融资源的严重错配。
虽然,从表面上看,近年来我国信贷政策一直向小微企业(民企占主体)倾斜,2010年小企业新增贷款高于同期大型企业(央企占主体)16个百分点,2011年小企业的信贷增速亦高于同期大型企业。但是,民企信贷增速的相对上升,并没有解决民企融资总量严重匮乏的窘境,相反民企的融资成本却呈持续上升态势——以当下为例,央企的一年期信贷成本在6%-7%之间,但同期大多数民企的信贷成本却高达10%以上。这是因为,除极少数大中型规模的民企,大多数民企的信贷需要担保公司参与,而担保公司直接(间接)抽利即高达4%左右。更有少部分通过小贷公司借贷的民企,其贷款成本则是高达20%以上。而更多依赖于民间融资生存的民企,所付出的融资成本更是高达30%-60%之间(甚至100%以上)。
在融资总量匮乏、且成本高企之际,此家四川达州民营房企以月息3分(年复利40%以上)向四川中石化借贷,亦可谓见怪不怪。
那么,为何大型企业(央企占主体)相比小微企业(民企占主体)的信贷增速相对减缓之际,其资金面却能够如此充裕呢?这主要因为,央企除了银行信贷的融资渠道之外,还可以通过股市、债市和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而这些融资渠道对于绝大多数民企来说,几乎绝无可能。
除此之外,央企还因享有定价、税费、土地、以及低成本贷款等政策优惠,更容易赚取暴利以便于自身进行资本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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