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2月7日电 (赵琳露)针对广西桂林“2.0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桂林警方7日晚通报称,7日下午,经刑侦部门取样鉴定确定肇事者为22岁驾驶员刘畅。对刘畅的血液酒精测定结果为:149.36mg/100ml,证实了刘畅当时系醉酒后驾车的事实。
2月2日凌晨1时05分左右,刘畅饮酒后驾驶桂CQM169丰田小型普通客车后排载陈某及张某两人,由东往西行驶至桂林市西凤路原秀峰区人民政府前路段时,车辆撞坏路中隔离栏后驶入道路左侧撞到行人,造成丁某、杨某、刘某(女)三人当场死亡,车辆驾驶人刘畅、车上乘客张某(女)、行人雷某三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警方称,因事故发生造成肇事者刘畅受伤,医院诊断需手术治疗,交警部门采取了对其24小时监控措施。7日上午刘畅已实施手术,目前肇事者刘畅仍在监控当中。
根据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初步确定,刘畅系醉酒驾车,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这起交通事故。
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对此事故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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