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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2-02 19: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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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共同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质量是南水北调工程的生命,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南水北调工程当前已进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质量监管的任务艰巨,确保质量安全的责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狠抓质量监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始终把搞好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层层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加强质量问题检查整改,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始终保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为南水北调工程优质高效又好又快建设创造条件。

  通知强调,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以及其它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认真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自觉接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落实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建设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的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要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通知明确,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质量监管体系优势,改善质量监督条件。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有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现场质量监督水平,做好质量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提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库是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作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资质、资格升降的重要依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稽察和飞检工作,建立以政府质量监督、稽察、飞检等信息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信息库。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发生的具体问题,依法需对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处理的,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提出建议,水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责任单位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国资委系统加强对所出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部门还决定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机制。

【 作者:姚培硕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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