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巨款购股权
金汇公司成功转让后,在清理金汇公司账目的时候,公司法律顾问发现公司账上还有800万元的赢利款,于是就与张程鹏一起来到办公室找阎海明。
法律顾问对阎海明说:“金汇公司虽然卖了,公司还完贷款及其他款项,账上还剩下800万元。这些钱全都是金汇公司开发金汇小区的收入,和齐礼阎村无关。我们为金汇公司辛苦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得到什么实惠,这800万元我们可以取出来自己花。”
阎海明说:“这800万元是金汇公司的钱,我们怎么取出来自己花?我还是齐礼阎村的书记,我不方便出面。”
张程鹏说:“我们可以以退还集资款的名义把钱取出来,你不方便出面,我们两个可以出面,以公司退还我们集资款的名义把800万元取出来,我们3个分了。”
由于阎海明是金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他的印鉴无法取出这些钱,于是他又叫来财务会计对其说:“把公司剩余的800万元取出来,交给张程鹏和法律顾问让他们去把公司的账还了。”之后,公司财务会计便与张程鹏和法律顾问陆续将800万元取了出来。
事后,3人将此800万元私分,其中法律顾问分了100万元。
之后,张程鹏告诉阎海明,郑州市某单位有1000万股交通银行的股票已经多次流拍,可以买下来,但这1000万股交通银行的股权需要最少1600万元的注册资金。于是,阎海明和张程鹏等人就拿出郭江给他们的800万元和贪污金汇公司的几百万元买了这1000万股交通银行的股权。
当时,阎海明以金汇公司的名义参与竞拍,最后张程鹏代表银泉置业竞拍成功。
买房买车为“红颜”
据阎海明交代,他于2001年底参加一个亲戚在酒店举行的婚礼,在婚宴中认识了在该酒店上班的程红,当时程红是负责大厅接待的领班。此后,阎海明又去过这个酒店几次,与程红见过几次面,并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程红主动给阎海明打电话,并一起出去吃饭,就这样他们开始慢慢地接触。
2002年“五一”前后,程红主动打电话约阎海明见面,阎海明让程红到中原路上的裕达酒店见面,吃饭过程中,程红提出晚上不想回家了,阎海明便在该酒店开了间房。饭后,程红便与阎海明来到房间,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程红通过前期和阎海明的接触,知道他是齐礼阎村的支部书记,经济条件不错。于是,她就更加频繁地主动联系阎海明,并发生性关系。
2002年8月,程红发现自己怀上了阎海明的孩子。起初她并不打算生下这个孩子,但是考虑到自己的现实情况,很想找个跳板,就坚定了要生下这个孩子的想法。她将怀孕的消息告诉了阎海明,阎海明不让程红要这个孩子,但程红坚持要生下孩子。当程红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到医院做了B超,检查出是男孩。阎海明得知这是个男孩,就不再阻止程红留下孩子。
程红怀孕后,担心孩子生下来没地方住,就多次向阎海明提出让他买套房子,阎海明经不住程红的坚持,就同意了。随后,程红以她本人名义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40余万元的房款及30万元左右的装修费用都是阎海明出的,其中30万元左右的装修费用是从李丽给阎海明的感谢费中拿出来的。程红没有出过钱,每次付款都是程红事前找阎海明要,阎海明每次给过她钱后,直接交到售房处。
程红和阎海明有了孩子后,经常给阎海明灌输思想,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多为孩子提供些资产保证。随着孩子逐渐长大,程红带他出门不方便,于是就向阎海明提出要买辆车。2008年1月,阎海明将从郭江那里借来的20万元现金交给程红,让他购置了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
2007年四五月份,阎海明找郭江闲聊时,告诉郭江说他在外面有个小老婆(程红),一直没有工作,并且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为了养活这娘俩,想让郭江在其开发的项目中给他300平方米门面房用来出租,也好有个收入养活他们。郭江在此前曾经见过程红,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就同意了。
2008年年底,郭江的置业公司为这6间门面房办好了房产证,并将房产证交给了程红。
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反贪干警发现,张程鹏早就逃亡到了海外,其鼓动阎海明购买的银行股票上市后已经翻了数番被他卖出。
主办该案的反贪干警说,从办案中他们发现,阎海明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十分缺乏,张程鹏正是利用了他的这一点成功骗钱获利。而对于贪污、受贿的行为,阎海明则称自己为村里作出了贡献,应该有点回报。
经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侦查终结,阎海明被郑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1年11月22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截至发稿,本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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