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醉酒驾车撞上公交车,对方司机报警时他竟呼呼大睡。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2.41mg/100ml,超过醉驾80mg/100ml的标准数倍。近日,(天津)河东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该司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被告人王某现年40岁,曾有盗窃和妨害公务前科。案发当日,王某大量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河东区行驶,逆行转弯时与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相撞。公交车司机现场拨打110报警时,王某竟现场睡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2.41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公交车司机无责任。
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纪,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赔偿相关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渤海早报 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王琪张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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