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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0 00:12:29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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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月9日电(记者华春雨)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9日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表示,2011年,全国各地结合实际,真心实意为宗教界办实事,解决教职人员社保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蒋坚永介绍,目前,北京、福建、四川3个省市已基本完成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其中,北京所有宗教教职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并制作社保卡;福建教职人员医保参保率达99%,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9%;四川藏区宗教教职人员有国家牧民政策扶持,已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新农保和新农合,其他宗教教职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保率达100%。

    此外,安徽、河南、湖北、云南、甘肃、青海、新疆7省区医疗或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80%以上。内蒙古、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湖南、广西、西藏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过半。河北、辽宁、重庆3省市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参保率在40%以上。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广东、海南、陕西、贵州、宁夏10省市也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蒋坚永表示,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宗教团体、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收入低,缴费困难,一些宗教教职人员流动性大等,宗教工作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确保该工作在2012年基本完成。

    他介绍,国家宗教局已在2011年12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申请低保和五保供养的程序,并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相关部门不得捆绑、强制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要求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缴费困难等问题。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于8日在哈尔滨开幕。

【 作者:周光扬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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