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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克扣租房者押金 退房不退钱蜜语变恐吓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31 18:5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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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消费者可搜集证据主张合同无效

  主持人:我们对中介公司筛选有非常严格的前期的工作。这个案例中,王先生应该怎么样去维权?

  裘叶:如果他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就应当与中介公司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如果这个合同真实存在、有效,他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一些违约责任,因为合同上是明确规定,而且他对这个合同签字认可。当然在他签字认可以后,中介公司又再给合同上进行修补,他可以不予认可,因为没有经过他认可,单方面在上面做了修改。

  王先生还可以查询一下该房屋是不是真实有效,出租人是不是真有权利出租这套房子,如果出租人在没有得到产权人或者合理产权手续进行出租,说明是无权出租,如果无权出租,可以要求这个合同无效。

  主持人:在发现合同问题之后,王先生去找到这家中介公司,结果被恐吓,中介公司做法是不是违法,面对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又该怎么办?

  裘叶:王先生可以要求报警,如果恐吓到他人身健康,那肯定是要报警的,这种行为肯定违法。但是也需要搜罗一些证据。如果王先生想主张这个合同有效,还可以收集一些,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初,中介通过一种虚假承诺,威胁他人身安全,其他威胁恐吓方式,胁迫签订这个合同,可以主张这个合同无效。

  专家:监管部门需加强监管

  主持人:中介租赁合同谁应该来负责任、监管?

  包华:根据现在政府出台的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主要由工商部门、住建部门、房屋建设部门监管,他们给予出台一些倡导性的文本或者示范性文本。但是针对于中介公司一些违法的经营行为,先交定金后看合同,合同签完字后涂涂改改等等,这些行为本身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应该由房屋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因为房屋中介都有相对应资质证书发放,都有相对应的考核标准。因此,我建议,房屋主管部门针对于目前房屋经纪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严加约束。

【 作者:左盛丹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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