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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现行的公路管理体制是1990年开始实行的。各地市均设有公路局,编制为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当地政府和省公路局的双重领导,以当地政府领导为主,公路规费征收及公路各项业务工作以条条管理为主。
这种“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把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费征收等各项业务权限下放给了地方政府,各地市公路局拥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财政权。但并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只是市政府直接或间接(通过归口交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管理体制改革能
破解公路局之困?
2009年下半年,从珠三角地区开始,广东省各市相继启动了“大部制”改革,一些地方的公路局开始消失。在目前已公布的改革方案中,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公路部门的职能被整合划转,或整体或部分并入“大交通”。去年7月30日,深圳市方案出台:不再保留公路局,公路局的职能并入新组建的交通运输委员会。
去年9月24日,广州市方案出台:不再保留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牌子将挂在市交通委员会名下。
随着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公路局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改革后,公路机构并入到交通部门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组成部门,有的还明确加挂公路局牌子,这就将公路的管理体制上升到一个更新更高更重要的层面,公路管养的职责可放到全市统筹发展的更高层次来规划和落实。
缺钱一直是制约广东各地公路部门的瓶颈之一。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缺口达3500亿元,按其测算的公路建养资金关系比例,每年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达1190亿元。当前,困扰公路发展最大的“瓶颈”就是资金问题。珠三角各地市公路建养资金的缺口均不在少数。
对于此次大部制改革,对于破解公路事业的困境,业内人士表示出极其乐观的期待。改革后公路部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府组成部门,公路建养资金的缺口将由政府全面统筹,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从而为根本上破解公路建养资金紧缺的发展瓶颈提供了可能,这种美好的前景成为业内不少人士共同的看法,但能否如愿以偿,答案仍未揭晓。
现有管理模式 弊端日益突出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新家教授曾专门就公路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入调研,对于公路管理体现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他的分析和思考。李新家表示,现有的管理模式对公路交通发展曾起重要作用,但弊端也日益突出。
公路建设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的体制存在的弊端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不规范的筹资行为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情况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公路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较差,难以监督。
此外,公路养护资金被挪用,公路路况水平无法保证,公路通行能力大幅下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不考虑自身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随意扩大工程规模、提高标准,欠下了大量的债务并转嫁给公路部门,致使公路部门欠下大量的债务。公路部门只能挤占养护经费还债,正常的公路养护工作无法开展,公路路况水平得不到提高。
其次,人员越来越多,机构臃肿,挤占了大量的公路养护经费。市、县公路局普遍存在系统外人员进入而公路部门无法控制的现象。造成设备无法更新,路况水平日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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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图 本报记者 何涛、关家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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