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第2号总林长令 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宇航)11月26日,郑州市第一总林长和总林长共同签发了2024年郑州市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令》,要求按照《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绿色文物”“植物地标”。
总林长令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融入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运用好“三单一函”和郑州市市级林长巡林“五四”工作法,扛稳扛牢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逐棵落实古树名木建档和挂牌保护、养护管理等责任,确定养护管理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强化监督、培训、咨询和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日常管理,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强化古树生境改善,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各项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开展古树名木认养试点,探索认养方法,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社会捐资认养、技术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国槐、皂角、侧柏、榔榆、橿子栎等郑州特色古树名木基因资源的保存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升保护成效。
总林长令指出,各地要深化“林长+公安局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破坏损毁古树名木等问题。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违规在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挖土、堆物、建房、采石、硬化土地和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避让古树名木等相关工作。
同时,要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结合“3·21国际森林日”“8.15全国生态日”、全国科普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唤起公众乡愁情思,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宣扬先进典型,加强学习交流,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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