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开通报五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6-30 11:11:40 来源:清风郑州

为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现将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二七区一马路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鸿飞借用、索要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20年5月至12月,王鸿飞利用职务便利,以亲戚朋友投资和亲戚承包工程为由,多次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共计35万元。2023年9月至12月,王鸿飞以可以解决信访诉求为由,多次向多名信访人索要钱款共计10.5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支出。王鸿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王鸿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荥阳市崔庙镇索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赵增伙同他人骗取附属物补偿款问题。2022年6月,郑洛高速项目崔庙段附属物调查期间,赵增伙同他人,以虚假登记的方式,骗取附属物补偿款113.574万元,2023年4月,附属物补偿款到账后,赵增违法获得1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赵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赵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四组原组长程彦欣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3月至2023年1月,程彦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的形式,挪用群众预付的村集体建设项目配套车库款项共计42万元,超三个月未归还,其中16.414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2024年6月,程彦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责令辞去四组组长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原组长张小顺个人违规决定减免村集体房产租金问题。2005年7月至2012年2月,张小顺在未经村民集体决定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减免郑州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租赁该村集体房产的租金,导致该公司少支付租金共计315万元。张小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张小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兰寨村党支部原书记徐艳萍放任亲属违规领取村民福利问题。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徐艳萍利用职务便利,在兰寨村“两委”研究村民福利发放事项时,未向组织说明其两个儿子户口已迁出该村的情况,放任亲属违规领取村民福利共计4.8万余元。徐艳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徐艳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从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来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思想不纯、认识不清,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借用甚至索要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有的骗取私分补偿款,有的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有的违规决定集体资金事项,有的放任亲属违规领取村民福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点部署,省委、市委高度重视。当前,集中整治工作正值加压奋进、全力冲锋的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战机稍纵即逝,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扛稳行业主管、监管责任,聚焦行业领域主责主业,全面排查问题,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做到精准施策、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力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用超常规的实绩实效坚决打赢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向党中央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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