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未成年人消费提示

2024-05-17 18:19:27 来源:中原网

从实体店消费到手机线上消费,未成年人消费越来越多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由于未成年人心智未完全成熟,往往由于一时冲动等原因进行消费,一旦此类消费事后不被监护人认可,相关商家则面临监护人要求交易行为无效甚至追责的情况,极易引发纠纷。

针对此类消费纠纷的现象,为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

一是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特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下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正确理性消费,不误导、诱惑、欺骗未成年人,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家长应日常注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养成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家长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账号及密码、付款码、支付验证码等物品和重要信息,非必要不让孩子知道手机的支付密码,在开通免密支付时也要慎之又慎。

三是未成年人要科学合理消费。未成年人要加强对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的学习,杜绝因虚假宣传诱导和炫富攀比而擅自大额消费,不要沉迷于网络游戏消费,不要赊欠消费,自觉做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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