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500套!郑州二手住房“以旧换新”20日开始试点

2024-04-16 08:23:09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孙雪苹) 4月15日,记者从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获悉,依据《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该协会与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启动我市二手住房收购试点工作,试点期限4月20日至6月30日,试点阶段限额500套,若收购套数已满,则报名提前结束。

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

据了解,二手房住房收购试点工作的收购主体为郑州城发安居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有意向参与的市民可在4月20日至5月31日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以旧换新”栏目→“我要参加以旧换新”报名参加;或通过郑州360房产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官网链接登录服务平台。

据了解,按照要求,换房群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总价款不低于二手住房收购总价款。在试点阶段,二手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

试点阶段收购的二手住房性质须为普通商品住房,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15年;二手住房坐落区域为金水区和郑东新区,且位于三环以内;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含);房屋不存在查封限制状况;房屋若存在抵押、担保、按揭或设立居住权等情形,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房屋若存在租赁关系,换房群众应承诺在签订《二手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原承租人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与城发安居公司重新协商租赁事宜;房屋所在小区有正常物业管理服务。

试点阶段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必须是已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现房”,且房屋位于主城区范围内。

先选房后评估再签约

房屋收购流程如下:

第一步为房源筹集。首先,换房群众可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以旧换新栏目,登记二手住房信息,线上提供相关材料;由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平台经比对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形成城发安居公司待收购二手住房房源库;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服务平台新房栏目,填报在售项目信息和优惠信息,形成商品住房房源库;经筛选符合条件的楼盘项目,整理汇总后形成“以旧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第二步为意向选房。城发安居公司通过服务平台待收购二手住房房源库,筛选出符合收购条件的二手住房,并及时告知换房群众,初步达成收购意向的同时,通过服务平台“以旧换新”商品住房房源库选定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与其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

城发安居公司对意向收购的二手住房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实地勘查。经复核具备收购条件的房屋,进入价格评估环节。各房地产评估机构采取自愿原则,依据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通知要求参与报名,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录入服务平台,形成评估机构名单库。评估方式为城发安居公司随机抽取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客观、公正对拟收购的二手住房进行交易价格评估,出具二手住房价格评估结果(换房群众不承担评估费用)。

而后,城发安居公司与换房群众参照评估价格进行收购洽谈,洽谈成功则签订《二手住房收购意向协议》。协议签订后,城发安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收购贷款。洽谈不成功或超过5个工作日考虑期(自洽谈之日起)的,或金融机构授信不成功的,则收(换)购工作流程终止。换房群众同时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住房认购协议》。金融机构授信后,换房群众、城发安居公司和开发企业三方现场签约。随后进行物业交接和房屋过户。

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城发安居公司支付二手住房全部购房款,其中:二手住房过户相关税费直接支付至换房群众,剩余房款支付至换房群众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

换房群众享有契税补贴

记者了解到,市场化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方式中,二手住房不受城发安居公司收购条件限制,新建商品住房须位于主城区范围内,换房群众享有商品住房契税补贴。

换房群众可自主选择通过“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或其他渠道挂牌出售二手住房、选购新建商品住房,自由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在完成二手住房交易过户且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契税后,换房群众可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商品住房契税补贴电子防伪凭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试点期间,将及时对全市房产‘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完善经验,认真收集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持续做好全市房产‘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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