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郑州市教育局发布五条提醒
寒假将至,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郑州市教育局再次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发布五条温馨提醒:提醒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爱国主义社会活动,积极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放假”要警惕,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寒假期间,家长要做好陪伴,搭建家校社协同育人。
寒假!“第一课”从爱国主义教育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希望同学们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宣传活动,更加了解和热爱我们的祖国,也希望各位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节日!“重传承”——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寒假正逢“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郑州市教育局鼓励同学们在节日期间通过书画作品、诵读、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方式,深入了解传统文化和节日习俗,在延续传统文化中品味家国情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放假!“要警惕”——“双减”依然在路上
郑州市教育局提醒,家长朋友们一定知晓:寒假期间,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要警惕隐形变异培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视频平台、直播平台、住宅楼宇开班、住家教师等渠道,开展“地下”违规违法培训,不仅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更是给学生和家长带来极大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家长朋友们一定要擦亮双眼,坚决不参加此类隐形变异培训;要合理选择校外培训,家长朋友们在寒假期间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要主动查验证照是否齐全、资质是否具备、教材是否合规等,要签订正规合同范本,合理缴纳培训费用,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要杜绝参加违规竞赛,一定要从教育部、省教育厅或郑州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且面向社会公布的竞赛名单中选择,且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同时,各级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超范围经营、恶意涨价等问题,强化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有偿补课,督促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线索,请大家及时通过郑州违规学科类培训“随手拍”、举报电话或邮箱向郑州市教育局或辖区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假期!“享健康”——科学合理安排寒假生活
寒假生活不单单要劳逸结合、合理作息,更要在假期学会“充电”。
寒假期间,部分学校已经精心规划了学生的寒假生活和学习,老师们也通过科学地分析学情,寒假作业不再是“批量式”布置,更多具有实践性、探究性的特色作业为大家“减负增质”,内容将更加丰富精彩!同学们假期居家还可以随时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途径线上进行自学。
家长朋友们要鼓励同学们在假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社会体验感,抓住春节契机,积极参加敬老孝老活动,弘扬优秀家风家训。科学合理规划假期生活作息,提倡文明健康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有效保护视力。要多读书、读好书,持之以恒,自觉加强体育运动,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爱心!“常相伴”——搭建家校社协同育人
郑州市教育局还提醒各位家长朋友们,要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树立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要引导孩子在假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给予孩子爱的陪伴,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各位教师、班主任要用真心、爱心和耐心开展寒假家访活动。
此外,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在学习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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