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面试点“家庭病床”服务

2023-12-09 08:29:07 来源:中原网

“这几天感觉怎么样?药有没有按时按量吃?”12月8日上午,在二七区苇岸人家小区张大爷家中,冯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陈慧琳一边跟卧床的老人嘘寒问暖,一边按规定逐项为他进行家庭巡诊,“血压、血糖最近控制得还不错,双腿水肿也有缓解,压疮溃疡面也有缩小。”

事实上,张大爷是我市试点“家庭病床”新政的首批受益者。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今年9月,我市率先启动“家庭病床”服务;10月,我市发布了《关于规范完善居家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家庭病床”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按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家庭病床”审验的服务机构有158家,覆盖所有区县(市)。试点以来,累计服务114位患者,已撤床35人,在治79人。

居家住院贴心便捷

10多年前,年逾六旬的张大爷,因脑梗死后遗症导致行动不便,长期卧床、双下肢肿胀,同时,还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肺气肿、脊髓灰质炎等多种疾病,他的病情呈进行性加重,目前已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而家中日常只有老伴一人照料,外出就医非常困难。今年10月,根据张大爷的实际情况,社区医生上门评估后为其建立了“家庭病床”,由专业医护人员定期上门巡诊,有针对性地为病人开展各项治疗、护理、用药等医疗服务。

“在冯春社区,目前已有12位病人享受到该项服务。”冯春社区家庭病床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向鹏医生介绍,“通过‘家庭病床’服务这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可以让患者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人康复,又节省了医疗资源。”

七类患者纳入试点服务对象

到底啥是“家庭病床”?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或长期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哪类患者能够享受到“家庭病床”服务?政策规定,试点期间,“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包括: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的;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的;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的;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家庭病床”服务主体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其他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可参与“家庭病床”服务,建床机构上门服务。

可通过“郑好办”申请服务

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我市成立市、区两级“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专家指导组;构建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为业务支持的两级服务体系,实行全链条、全流程服务管理。

为了给群众提供高效、贴心的服务,我市制定了“家庭病床”服务机构现场评估标准,明确服务项目64项,调整价格9项;制定服务申请、建床等6个标准化流程,统一病情告知、服务协议等6个模板,实现全方位管理、全流程优化。省会还设立了统一咨询电话(0371-58678966),为居民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此外,我市还投入专项资金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推动居民端、医护端和管理端信息互联共享。未来,居民可通过“郑好办”APP一键申请“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能在线录入诊疗信息,实现“一键申请,服务到家”。

郑报全媒体记者 汪辉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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