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1-25 22:32:09 来源:郑州航空港区发布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12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郑港办事处

裕鸿世界港丽宫33号楼1单元

(二)滨河办事处

永威南樾福苑4号楼2单元

(三)龙王办事处

龙安社区2号院7号楼、3号院5号楼(1、2单元)

(四)龙港办事处

河头陈村六组安置区(一、二、三排)

(五)八千办事处

1. 二郎店村

2. 小李庄村284号

(六)明港办事处

1. 中能荣府一期项目部

2. 德迈药业浙江宝冶项目部

(七)银河办事处

1. 锦荣产业园5号楼

2. 文苑小区30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龙港办事处

1. 八岗村和谐大道9号

2. 伊家村100号

(二)冯堂办事处

1. 前李村

2. 楼赵村

(三)八千办事处

1. 二郎店(427、428、429、458、459号)

2. 小李庄村小李庄自然村

3. 小李庄村小苏庄自然村

(四)龙王办事处

1. 龙安社区5号院4号楼

2. 龙安社区2号院8号楼2单元

3. 老镇区铁李段铜八郭店

(五)银河办事处

1. 领航小区 19号楼1单元

2. 启航小区5号楼1单元

3. 启航小区11号楼1单元

4. 和昌商业小区沁园24号楼2单元

5. 裕华西小区2号楼1单元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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