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预付式消费 “有人管” 一文看懂该找谁

2026-08-21 10:21:14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记者 李媛媛) 在教培、健身、美容美发、餐饮零售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早已成为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充值享优惠、办卡更划算——这种“先付款、后消费”的模式,既为消费者带来便利与折扣,也为商户稳定客源、缓解资金周转提供了支持。

然而,商家卷款跑路、退卡无门、服务缩水等问题也频频刺痛消费者的神经。当权益受损时,消费者最大的困惑往往是:这事到底该谁管?

今天,我们从法律法规出发,为您梳理预付式消费的监管框架与维权路径。

法律依据:从行政法规到司法解释

预付式消费监管有法可依,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7月施行)

该条例作为配套行政法规,首次针对预付式消费“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作出专门规定:

经营者停业或迁移须提前30日公告;收取预付款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退费方式和违约责任;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停止收费;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约或退余额。

条例还首次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并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加大执法力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共27条,适用范围涵盖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

重点内容包括:

“霸王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格式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

明确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经营者“迁店”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等情形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七日无理由退款: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

“卷款跑路”: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约定兑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构成欺诈的,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该办法规定了商务部门负责单用途预付卡行业监督管理,明确了发卡企业备案、资金存管、发卡限额、退卡服务等核心要求。

5.《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该通知明确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二)根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6.《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

该意见规定,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但仍需实施政府监管的事项,由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7.《信访工作条例》

该条例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

预付式消费涉及面广、行业众多,其监管职责并非由单一部门承担,而是由多个职能部门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协同管理。

商务部门

负责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日常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预付式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欺诈、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行业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体育、教育等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监督管理、法律咨询和投诉举报处理,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例如,学科类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由教育部门负责监管;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由民政部门监管;体育健身预付式消费由体育部门监管;职业技能培训预付式消费由人社部门监管。

公安部门

依法打击涉及预付式消费的金融欺诈、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税务、金融等部门

税务部门负责加强发票管理,依法查处经营者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消费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等行为。

金融部门负责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加强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给消费者的三点提示

第一,选择正规商家。办理预付卡前,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优先选择知名度高、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的商家。

第二,签订书面合同。务必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有效期、违约责任、退款规则等内容。对商家的口头承诺,要求写入合同。

第三,理性充值、保留证据。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充值,避免因高折扣而冲动大额充值。办理预付卡后注意索要发票、收据,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

如遇预付式消费纠纷,可以采取和解、请求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理性消费、保留证据,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将始终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依法履职、严格监管,让每一笔预付消费都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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