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公安民警张玉霞:“玉”汝于成 余“霞”成绮

2024-10-15 17:56:13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记者 付智军)“霞姐,过节呢你又去上班啊?”“是啊,节日和我太有缘份!”一大早听到邻居的招呼,留着利索短发的女警张玉霞笑呵呵地回答道。从23岁到53岁,这30年里自己也不记得有多少个节日是在单位度过的。但只要谈起警察这个职业时,她就仿佛回到了从警之初,格外兴奋:“我从上警校到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这一路走来,我早已深深爱上了这份职业,它几乎就是我的全部,一朝从警,无悔青春,并以此为荣!”

张玉霞,女,53岁,中共党员,1994年7月毕业于郑州人民警察学校,同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巩义市公安局米河派出所、科技通讯科、110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执法办案中心等单位工作,现控告申诉科接访民警。先后荣获巩义市政法十佳个人、先进工作者、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市公安局先进个人。

唯勤唯实 巾帼逐梦勇当先

“方寸之间见天地,细微之处有乾坤”。在公安队伍中有这么一群人,每日与案件证据、法律文书为伍,用法律做武器,攻难关、辨是非、判公正,依法依规做好审核、指导、监督、服务等工作,他们就是默默坚守在一线的法制民警,在办公室的方寸间腾挪辗转、在案卷翻合的日夜坚守中寻找正义的答案。张玉霞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她三十年的从警经历里,有二十五年是在法制岗位上工作,无论是从事案件审核、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民警执法培训,还是从事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等,系统、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案件审核领域的工作经验,练就了她解决执法实践中疑难杂症的过硬本领。

常说法制民警既是审核案件的“质检员”,也是公平正义的“执剑人”。法制民警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对办案民警提交的卷宗及报告中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规进行审核,要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没有积累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是不可能做好法制工作的。承担公安法制工作伊始,张玉霞就深知其中道理,她常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想要干好工作,就必须不断学习。”法制岗位工作的25年来,她从未间断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熟练于胸、灵活运用。在日常工作中,每当接到案件,她都会沉下心去反复推敲案情,研究案件执法过程、法律适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通过不断地学习,深入的实践,她逐渐成长为案件办理民警口中最信任的“霞姐”。同时,又因为所处的角度不同,难免同事之间会产生一些误会,有些一线民警认为她太较真儿,对于一些小问题也不肯放过,会产生抵触情绪。也有同事说她在案件审核时是吹毛求疵的“较真狂”。

2016年,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巩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由于是新组建单位,各项工作繁杂无序。经过上级综合考虑,根据工作安排部署,张玉霞任执法办案中心负责人。张玉霞决定接受挑战,为了能胜任此项工作,面对生疏的环境和岗位,她从头开始学习。利用中午、周末休息时间,仔细研究工作流程,细化人员分工,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很快就进入岗位角色,带领执法办案中心运行走向正轨。但张玉霞没有满足于此,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她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她坚持“要别人做到的事,自己要先做到。”这种工作方法,办案中心里的每一个岗位她都要熟知,通过调查和实践,认为有利于提升工作的效率的方法,她就利用学习时间组织大家进行实操观摩,同时,制作视频教程、编写操作步骤,与相关单位视频连线直接指导等方式对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受到上级一致好评。

淳朴如玉 孜孜不倦映初心

2024年,张玉霞进入了从警生涯的第三十个念头,她接到上级通知,希望能通过她多年在法制岗位的工作经验,助力信访工作。她毫不犹豫,至此,她成为了信访岗位上的一名“大龄新兵”。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夸张地说,做好它需要十八般武艺,但归根到底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方式贯穿工作始终。张玉霞来到这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上,迅速投入,认真学习有关信访的各种法律法规,钻研信访各项业务工作。她的工作场所不仅仅是办公室,更多的是站在接待室里认真倾听来访群众的问题。在这里,他每天与来访群众面对面,梳理着来访群众的问题,努力协调解决一个个棘手的难题或到部分上访群众家中进行释法析理。在法制岗位工作多年……这些丰富的经验,派上了用场。同时,她通过观察日常来访群众,总结出了从观察情绪到耐心倾听,再找准要害最终化解疑问的这样一套有效的接访方法。

2024年7月的一天,王某怒气冲冲的来到控告申诉科,称自己承包了一个工地,经熟人介绍雇佣了苏某到其工地打工,双方签订了劳务协议,期间,苏某以家中急用钱为由,央求王某提前预付两万元工资,王某同意,随后,苏某在工地上工作,又因苏某操作不当,导致工地重要机械设备损坏,维修费用达数万元。就在等待厂家维修期间,苏某离开工地并失去联系。事后,王某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认为苏某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调查,公安机关告知其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诉讼。但王某坚持认为苏某行为属于诈骗,故到控告申诉科信访,要求立案。张玉霞热情接待了王某,安抚其情绪,了解情况后,详尽耐心的向王某分析了事情发展经过及法律因果关系,告知该事项属民事纠纷范畴,应到相关部门提起诉讼。经过数小时的沟通,从开始质疑到后来逐步理解了当中的法律关系,随即,张玉霞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告知王某固定证据、诉讼程序的办理等,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王某对此感激不已。

​开展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面对不同的来访人员,她采取不同的接待方式,对有合理诉求的,她积极设法解决问题;对寻求法律帮助的,她认真进行相关法律讲解,引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无理缠访闹访的,她刚正不阿对其严正警告,规劝信访人依法文明信访,理性反映诉求。

韶光易逝,年华易老。自从青春有了警号,就把忠诚融入了血脉,自从头顶闪耀着警徽,就把满腔的爱给了公安工作。“当警察不一定都有机会破大案要案、轰轰烈烈。身处平凡的岗位,能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一方平安,也是一种不凡的经历,只要警服不脱,使命永在。”张玉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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