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开学季”学生用品消费提示

2023-09-12 15:59:51 来源:中原网

管城区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规范“开学季”学生用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发布消费提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指导文具等学生用品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要求学生用品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提示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1、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学生用品或相关服务的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2.经营者在销售文具等学生用品的过程中,应当依法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学生用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3、经营者销售学生用品或提供相关服务进行价格比较时,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4、经营者销售学生用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5、销售文具等学生用品时,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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