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布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3-11-18 08:29:59 来源:中原网

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河南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坚持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广大农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5年,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和结构明显优化,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全面普及,中医药服务全面覆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支持薄弱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改造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根据人口、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在县(市、区)城区之外,每个县(市、区)选择不超过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参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扩大单体规模,健全临床科室设置,配齐诊断治疗设备,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具备全专结合、医防结合、中西医结合、医养结合、安疗结合服务功能。

三年内市县两级政府支持1000所薄弱乡镇卫生院(含县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标准化改造,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

同时,加强行政村村卫生室公有化、标准化建设,实行政府建设、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无偿使用。到2025年,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占比达90%以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部达到基本标准以上,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20种常见病、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外科等临床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强化县域内资源统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共建共享共管机制,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械、绩效、信息等统一管理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加强全科、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恢复提升乡镇卫生院外科、妇产科等临床服务能力,使其可以按照相关诊疗规范开展常规手术。允许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备案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允许具备人员资质和设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登记相应诊疗科目。

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规定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项目、药品配备使用条件。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达到个人缴费标准的2倍左右。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至70%左右。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基层病种目录,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标准付费,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流向基层。

提高通过家庭医生县域内转诊报销比例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推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并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县域内转诊(含上转和下转)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适当提高。将居民医保当年个人缴费的7.5%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统一制定包含优先就诊、预约转诊、慢病长处方管理、合理用药和就医路径指导、入出院跟踪随访等内容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引导签约居民首诊家庭医生、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院全科医生作为家庭医生或加入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诊疗等服务。

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

我省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财政保障政策和“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将在编人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在未达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前,可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允许乡镇卫生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自主决定内部绩效工资比例;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

县域医疗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我省将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对取得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编外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先聘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按照引进紧缺人才政策简化招聘程序。

我省将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统筹配置和管理,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制度。同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将符合规定条件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县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每年公开招聘500名大学生村医

进一步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我省将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2025年前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专业人才4万人以上。实施大学生村医招聘专项计划、大学生村医订单定向培养计划、在岗优秀村医校园培训计划,每年公开招聘500名、订单定向培养500名大学生村医(大专)和校园培训1000名在岗优秀村医,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实现县域内卫生健康数据互通共享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以区域平台建设为基础,统一卫生健康信息标准,推进县域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内双向转诊信息互联互通。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平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系统全部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域内卫生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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