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张竞昳)昨日下午,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教育厅通报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在接下来的这个暑假,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四部门将联合重拳出击,继续标本兼治为校外培训机构“退烧”。
行业现状
校外培训机构 存在六大问题
“校外培训的无序过度发展,学校教育功能被严重削弱,越来越多的孩子被校外培训‘绑架’。”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表示,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校外培训满足了学生、家庭对教育的多元客观需求,但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也逐渐成为困扰基础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她介绍,目前我省校外培训主要存在六大方面的问题。
●条件简陋,不能满足学生学习基本条件要求,不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学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经营,擅自招收中小学生进行培训,扰乱民办教育市场秩序;脱离社会监管,无序发展;偷税漏税,涉嫌违法。
●开展系统化的学科教学,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应试,加重学生课外负担,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各种名目的竞赛活动,并将竞赛结果及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干扰中小学正常的招生秩序,助推“择校热”和教育不公平现象。
●招募、吸引在职教师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组织校外培训,从中谋取不当利益,一定程度上诱发个别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不认真讲不认真教,课后到培训机构讲或以各种方式补课收费。特别是一些所谓的名校教师、名师,参与校外培训或采用不同形式私自举办“家庭作坊式”辅导班,甚至采用诱导、胁迫手段,招收自己学校、班级的学生参加培训辅导,败坏教师队伍形象,严重损害教育行风。
●部分培训机构滥发招生广告,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参加培训,缴纳高昂培训费用,不良培训机构甚至“关门不退钱”“卷款跑路”。
专项治理
全省已排查出 5641所问题机构
据了解,专项治理实施以来,全省已排查出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5641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943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3810所,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793所,开展学科类培训(语文、数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的459所,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245所。
全省工商系统配合教育等部门查处违法教育培训机构434家,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1498户,吊销经营者营业执照14户,办理案件894起,罚没款199.4万元,案值537.7万元。
畅通渠道
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69691880
根据安排,全省将全力推进“三个规范”: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对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各地须会同有关部门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畅通群众反映情况渠道,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积极受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问题线索。河南省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371-69691880;邮箱:mzh442@163.com
信用约束
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按照部署,全省各地须制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机制、督导检查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件从严审批;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依法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且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强化信用约束,对违法违规、手续不全擅自经营等行为要及时进行信用公示,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服务
各地须普遍建立课后服务机制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缓解培训热的重要举措。我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开展。
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学校课后服务安排在学生每天放学后至离校前,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下午5点。课后服务基本内容为看护服务,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
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保障课后服务开展;要探索以适当方式,加大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激励力度;对课后服务经费,要严格管理,杜绝截留、挪用和挤占,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加强监管
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
今后,全省凡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须报教育厅批准,现有的一律按照程序进行重新核准,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严禁中小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作为招生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