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8岁少女遭父亲猥亵15年:曾被带至快餐店性侵
真的没人性!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市一名18岁的少女,从3岁开始就遭兽父猥亵,9年前父母离婚后,兽父竟变本加厉带她至快餐店性侵;月前,兽父发现她交男友,竟拿钞票折成的纸戒指向女儿下跪求婚,说:“嫁给我吧,我一定会让妳幸福!”女儿被变态行径逼到崩溃,泪眼哭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兽父竟大言不惭说:“断绝父女关系就可以结婚。”少女不堪折磨日前向警方报案,警昨将他依强制性交罪送办。
这名变态父亲(46岁)具有大专学历,担任过模具工厂员工、公交车司机,现无业。而遭父亲纠缠的女儿小美(化名,18岁)已是大一学生,她从3岁就被迫和父亲发生不正常关系,母亲发现后,在小美9岁时诉请离婚,带走小美改嫁他人。但兽父仍借故约她外出,强迫亲密行为。
小美向警方说,父亲有一个小房间有很多黄片,他趁妈妈不在时拉她进房性侵,父亲还将不明体液装在小杯子里要她喝掉,并说,父女是前世情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爱爸爸的表现。”事后,父亲总告诉她不能向母亲说,不然母亲会生病死掉,会破坏这个家。
小美说,父母离婚后,父亲常趁母亲不在时找她出去,并在快餐店厕所性侵她,直到她初中上健康教育课才知道父亲行为是性侵,但父亲仍经常约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