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说,月前她返家收拾行李,父亲知道他交男友,竟对她下跪说:“嫁给我吧!”她看到桌上有一封求婚信,还有一只用500元纸钞折的小戒指,父亲不断数落她的男友,“那个男的算什么,我是黄金单身汉,妳挑一个穷小子在一起,怎么可能幸福啦!”
小美被父亲说的话吓傻,崩溃大喊:“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没想到父亲竟说:“如果我们排除父女关系呢?”小美当场无言,转身要走却被拉住后性侵。小美此后每晚都做噩梦,哭喊:“爸爸不要,不要再逼我。”经母亲追问才泣诉这15年来父亲所作所为,于是报警揭父兽行。
警讯时,兽父否认性侵,但承认向女儿求婚,讯后被移送。
律师李明谕痛斥该父亲“泯灭人性,应严惩!”律师张建鸣说,台湾法律无法断绝亲子关系,有血缘父女更不能结婚。
律师廖芳萱说,性侵未满14岁少女已触犯“刑法”加重强制性交罪,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又因兽父是连续犯,可加重二分之一刑度,重判10年以上刑期。精神科医师杨聪财认为,这名父亲在成年女性身上无法满足性欲,因女童无反抗能力,只好转嫁到年幼女童,这种行为应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