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绑架后索要5000万赎金,将被害人关进铁笼沉入百米湖底。嫌疑人逃亡海外被抓回,警方耗资百万打捞尸体。经过长达三年的追捕和调查取证,这起轰动一时的“6·10”凶杀案昨天上午再次在杭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杭州检察院出具的公诉书,2012年6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胡方权为向被害人张宏索取债务,将张宏带离杭州。同年6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胡方权指使被告人张崇宣、金朝国、傅雄武等人在温州市永嘉县、丽水市青田县等地关押张宏,并联系张宏亲友汇款,其间胡方权多次威胁、殴打张宏。截至2013年8月15日止,胡方权共计向张宏的亲友索得人民币620万元。2012年8月31日晚,胡方权伙同张崇宣、金朝国一起将关在铁笼中的被害人张宏从北山大桥上推入滩坑水库中。公诉方认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追究胡方权、张崇宣、金朝国刑事责任。
法庭上,控辩双方就相关证据和罪名展开辩论。在被害人尸体被成功打捞等证据较为明确的情况下,胡方权矢口否认自己故意杀人,称已释放张宏。法官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