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龚金星 王汉超
编者按
河南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体现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努力。户口并轨了,利益咋保障?昨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报道了郑州的探索——让农民带“土”转移,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本报今日予以编发。
11月12日,农业大省河南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取消两种户口的区分,体现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最当保障的,首推农民利益。河南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时值初冬,记者带着这个话题走访郑州城乡。
身份转换和享受城市公共服务不必放弃农村的土地
今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门批准,新郑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几乎在户籍改革的同时,这里很多农民正在由村民成为社区居民。
12月16日,走进新郑市薛店镇常刘社区,绿树掩映小楼。中心广场旁边就是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旁边有自助银行,对面配套有小学。这里是新郑最早一批建设的新型社区,如今已住进居民512户。
进社区之前,常战国就把家里老人的土地流转出去,每年收取租金。入住之后,常战国在社区配建的企业上班,索性把家里土地全流转了。一家6口人,一年土地流转收入1万多元。
让常家人高兴的,是有了实实在在的房产。常战国说:“俺家分了240平方米房子,就算比镇上房价低,少说也值七八十万元,等手续办完就发正规的产权证。村里已经有人准备把两套房拿出一套来,抵押贷款,入股社区企业拿分红。”
在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从旧村搬入新社区,户均得到13万元补偿,每户分两套以上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从不到30平方米增加到60平方米。每户预留出10%的面积,合成9000多平方米的商业房作为集体资产,年底分红。
居民李金亮说:“社区边上配建了市场,如今我放下锄头拿焊枪,月工资差不多4000元,两口子都挣钱,集体分红不占大头。”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有政府投资,也有社会资本参与的基建和公共服务配套,但郑州市强调,建设只有一个主体,那就是农民自己。在哪个社区规划建房、自筹资金建房等事项决策,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引导群众自己决定。





